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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四章改变
林央形容颇是狼狈,一身玄衣重甲,却是衣破甲烂,更兼头脸上不知沾染了多少尘土鲜血,目光疲惫。知趣心下微惊,忙迎上前问,“打败仗了?”
“一场恶战。”林央自倒了盏凉茶灌下去,舔了舔干涸的唇,方道,“胜了。”
知趣放下心来,“我还以为得收拾家当准备逃跑呢。”
“这丧气话说的。”林央看知趣一眼,再倒盏茶,“逃跑你也不用怕,直接揣起紫金鼎就能跑了,反正你家当都在里头呢。”
知趣道,“你这是说什么呢?”
林央漂亮的眼睛赤果果的打量了知趣片刻,知趣给他看的莫名其妙,问,“怎么了?”
“看你今日气色好些,我就放心了。”林央道,“知趣,我有事跟你商量。”
知趣问,“什么事?”
林央脸上带出几丝不悦,“是这样,我今日打仗,因对方有个术法高明的修士,我们胜的颇是艰难。待我着凌云去捉那修士时,凌云反倒把人放了,说是她族人,求我饶那修士一命!她放都放了,还求什么?我便是想杀,也没处杀去!”
因林央有个求贤纳才的名声,陆续来投奔他的修士并不少,不过,质量上就有些良莠不齐了。
林央并非缺少杀伐决断之人,军中之事,他向来独断专行惯了的,独凌云这件事来请教知趣,无外乎是看知趣与凌云关系好,想着先知会知趣一声,看知趣是个什么说法,免得到时他不打招呼便处置了凌云,倒叫知趣多心不悦。
林央专门为此事来请教知趣,心思缜密,不可小觑。
林央的心思,知趣却是一望即知。
略一思量,知趣道,“你杀了凌云,虽暂时得以立威,不过你有没有想过,凡间修士,两头下注的并非少数。似沈留白族中,还三头下注呢,南方叛军也有他们沈家人,朝中也有沈家人,沈留白又来了你这里。凌家呢,凌云在你这儿,跑的那个既然是她族中人,想必是南方叛军的人了。”
林央略一点头,沉声道,“我发愁也是发愁这些事,若是杀了凌云,怕其他人要多想。若是放了她,将士们的血,岂不白流了?”
知趣望着林央,微微一笑,“修士因有几分术法,战力远超常人,故此,不论他们在哪里,都是被奉为座上宾。你以国士待之,他便应该以国士相报,若不能以国士相报,你何苦供养这些人去!”
林央眼睛亮了几分,“知趣,那依你说,要如何处置凌云?”
“她既然来投奔你,甘愿在你麾下任职,犯了错,自当依军法处置!”
林央不料知趣这般痛快的说出这番话来!
当然,知趣在他心中是大好人,他喜欢知趣喜欢的紧。但是,在林央看来,知趣实在心软,跟谁处个三两天就能处出些交情,以后就有些心慈意软。
修士之中,知趣与凌云走的最近,他原以为知趣要为凌云求情来着,不想知趣直接替他做了决定。
知趣,似乎有哪里不一样了。
林央忽然对自己的来意充满信心,他拉住知趣的手,“知趣,我们去你的紫金鼎里说吧?”
罗妖在识海里道,“别叫这小子进去,他没安好心。”
知趣没理会罗妖,抓住林央的手给他擦了擦,道,“脏死了,你也喝得下茶去,茶杯也给你捏脏了。”
林央咧嘴一笑,将脸凑过去,拿眼瞅着知趣,“这儿也给擦擦。”
知趣直接把他扔进了紫金鼎的池塘里去,林央许久不来紫金鼎,赞叹道,“知趣,你这里面房子也盖起来啦,有树有花有水的,真是大变样啊。”
“那是。别往外说哦。”叮嘱一句,知趣从储物袋里取出套衣裳给林央挂池边竹枝上,“你先穿我的吧,我去屋里等你。”
“知趣,你等我一下,给我擦擦背,这儿又没侍女。”林央好言相求。
罗妖道,“别过去,这小子要耍阴招占你便宜呢。”
知趣心道,“切,我要是给个毛头小子占了便宜去,就不必活了。”
罗妖依旧不高兴,“你还真喜欢看他那没啥看头的裸\体啊!”
“闭嘴。”知趣拿出一家之主的气势来。
林央大方坦诚的很,全全脱光了,□没在水里,叫知趣给他擦背。知趣岂能看不出林央那几分小心思,知趣也不动声色,给林央擦过背后,只管在岸边儿摆张榻靠着,时不时欣赏下美男子沐浴图。
过一会儿,美男子赤果果的自池水中走出来,标准九头身、宽肩、细腰、赤脚、长发、妥妥的八块腹肌,身上眉眼间挂着清透的水息,知趣乍一瞧,不禁心惊肉跳:我的乖乖……于心下问罗妖,“你确定林央是小凤凰,不是小水妖?”
罗妖一千个看不上知趣这德行,哼了一声,不予理会。
林央转身取下衣衫,线条流畅的脊背腰臀长腿、生生烙进知趣眼中去,知趣顿时口干舌燥。
林央抱着衣衫到榻上,俯身于知趣耳边低笑,“知趣,你若喜欢,我便不穿衣裳也是无妨的。”
知趣摸摸被林央的鼻息喷的痒痒的耳朵,唇角一翘,手里拈着一柄竹骨折扇,眼睛融融有光,笑着评判道,“你这姿色,比我家妖妖差远了。”
识海里原本气的已经半晕厥挺尸状的妖妖蛋啪的立起来,精神顽足。
林央满腔热情哗的被泼了盆冷水,浇熄一半。不过,他相当有自信,拿起知趣的衣衫换上,林央道,“我不信。我的容貌,比之孔蓝犹胜三分。”妖族向来以美貌著称。
知趣眼中满是回忆的光彩,“我第一次见他,他正坐在流华树上,那株流华树已长了百万年,枝叶繁茂,正挡住了他的脸。那时,我地位低微,不敢抬头看他。不想,没说两句话,他忽然从树上跳下来,我突然一见他的脸,当时鼻血喷到晕倒。”知趣自然一笑,眼中满是幸福的颜色,“在晕倒前我吓的不行了,以为他给我施了术法,要害我性命,我拼死扑过去,在他嘴上咬一口。”
“你看,我们头一回见面就接吻了,你说,是不是缘份?”
“当然啦!”罗妖在识海里回应知趣,“你是故意占我便宜的吧,黑炭?”
林央满肚子的酸水儿,道,“这算什么缘份,流血流到晕倒,这是血光之灾。怪不得你跟着他,就处处倒霉呢。”
罗妖大怒,“小子无礼!”今世人家林央一句话都听不到,罗妖不过白气一场!
“好了。”知趣同时安抚二人,问林央,“阿央,你喜欢我什么地方?”
“知趣,我一见你就喜欢。”林央老实道,“我最喜欢你有情有义。”
知趣道,“若是我因你喜欢我就跟妖妖分手,这还算有情有义么?彼时,若我遇到个比你更优秀更爱我的,是不是我就要离开你,去跟别人好了?”
林央顿时哑口。
知趣温声道,“说起来,妖妖虽然比你生的好些,其他本领还真不一定比你强。阿央,你没地方输他,不过是我早一步遇上他。我这人是个死心眼儿,爱上谁,就不会改变,除非对方变心在先。”
罗妖见疑插针的表忠心,“那是不可能滴!”
知趣没理会他,拉着林央的手道,“我家阿央,要才有才,要貌有貌,以后我给你找个最般配的小媳妇,你生一打孙子给我抱,多好。”
若林央这么好说服,他也就不是林央了。林央反手握住知趣的手,顺势再添一只手上去,改为双手合握知趣,深情款款,“知趣,你不喜欢我就不喜欢吧,也不要说那些给我找媳妇的话来伤我心。你不喜欢我,我接受。但是,你也不要阻止我喜欢我,我不求你回应,我就天天的看着你、爱着你,没事,你不必觉着对不住我,只要你能允许我默默的守在你身边喜欢你就成。”
“知趣,反正我又不是修士,总会老会死,我爱你,能爱多久呢?不过几十年,到时我死了,自然忘了你,所以,你不必为此苦恼。”林央悲凉一叹,“你说,你一见罗妖的面儿流血流到晕倒,就说这是缘份。那我一心倾慕于你,就不是缘份了?”
“不过是你不愿意接受我的缘份罢了。”林央黯然道,“上苍偏叫我们相遇,偏叫我对你动心,可惜你不爱我、不信我。知趣,你留在我身边吧。哪怕只有几十年,我也想让你看看,我是否是真的爱你。”
罗妖在识海里道,“苦情记。”
知趣没理会罗妖,就听林央继续道,“你放心,我不会逼迫你,也不会做你不喜欢的事。知趣,你喜欢把我当成儿子,就把我当成儿子。只是,你别拒绝我,防着我,行吗?”
饶是知趣这等八面玲珑之人,面对着林央这双满是恳求与委屈的大凤眼,也不知说什么好了。
还是林央自己涩涩一笑,自责道,“看,我又令你为难了吧?”
知趣忙道,“不是。阿央,我一直把你当成儿子。或许是我平日里喜欢做菜,你是不是把我当成妈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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