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陋的土房子门口,寒风迎面吹来,冻得脸刺骨的疼,被抓到农场来的这些人不舍的烧煤炭,都是晚上才烧煤炭,好歹能睡个安生觉。
白天就全靠穿着破旧的棉衣,裹着被子用意志力扛着。
何泉松认真地盯着手中的头发,一寸一寸地剪着,不敢马虎。
语气却是轻松的,充满了调侃的意味,“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霍同深啊霍同深你也有今天。”
霍同深嘴角微微勾起,“我的腿已经瘸了,我不想她看到我这副模样更加难过。”
他已经很久没有照过镜子,想必他现在的形象和野人差不多吧。
头发长到脖子处,满脸胡茬,眼镜其中一边的镜片也摔得看不清了,更别提身上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洗过澡,都有味了。
剪掉最后一撮头发,何泉松把霍同深脖子和身上的碎发给拍掉,“好了,剪好了,等你把胡子刮了,再洗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你还是那个被众多女同志追捧的霍同深。”
他们这里物资少,平常哪舍得烧水洗澡,再加上这里天寒地冻的,洗个澡必须得拿出巨大的勇气。
一般都是一个季度洗那么一次。
这次为了烧水洗澡,耗了不少柴火,还给同住的人一人倒了杯红糖水,才堵住了那些人的嘴。
借了霍同深的光,他也能浅浅洗个澡了。
霍同深轻笑,神情释然,“那个霍同深早就不在了,站在这里的只有霍瘸子。”
霍瘸子是看管的那些人称呼他的。
他起初还会生气,后面也就习惯了。
这些时日他托林菀的福,过的还算是清闲,还能从看管的人那里拿到报纸看。
他相信,终有一天他会回到属于自己的舞台。
瘸子又怎么样?
他的脑子才是身上最值钱的宝物。
青州城内
林菀跟着林修远逛完供销社逛百货大楼,身后的保镖钟怀和张超手里面都抱着满满的,就连林修远手上都提了不少东西。
林修远忽然就有些后悔昨天让林菀陪他了,就让她去祸害那个霍同深不好吗?
走了大半个城的,逛来逛去就那些东西,也不嫌累。
女人啊,真是可怕。
“我说林菀,好歹也是花我的钱,你买这么些东西有一两样是送给我的吗?”
林菀正忙着给霍同深挑眼镜呢,听到林修远的话,随手指了指装袜子的袋子,“诺,送你两双袜子,希望你能天天洗脚勤换袜子,不要得脚气。”
又对着老板说,“同志,这哪副眼镜是一百度的?”
“一百度?我是不知道,谁要配眼镜你让他自己来试呗,哪副清楚就是哪副。”
售货员的态度林菀早就习惯了。
算了,还是等明天带霍同深一起来。
“哥,不买了,走吧。”
林修远当然没有意见,“好嘞。”省钱了。
回头他就写信回苏市让市长大人报销。
上车后,林菀就对林修远说道:“哥,去农场。”
林修远揉了揉耳朵,“不是说了今天陪我逛吗?”
林菀白了一眼,“你舍得你的钱包吗?”
林修远讪笑,“当我没说。”
也不是舍不得花钱,主要是提这么多东西走来走去怪累的。
也不知道林菀下乡这几年从哪学的,性子都野了一点,刺不过她了。
“你性子别那么急,我们饭都还没吃呢,走,先去国营饭店把肚子填饱。”
闻言,林菀打了个响指,“你说得对,吃饱了饭再去,顺便带点好吃的给霍同深。”
林修远:“……”
得,我就是大冤种。
他这妹妹和霍同深的故事,放古代那就是世家贵女爱上穷酸秀才,不顾家人阻挠一心放在穷酸秀才身上,现在这个故事都走到四舍五入私奔的片段了,也不怪他讨厌霍同深。
夺妹之仇不共戴天啊。
可就算这样,他还得装作瞎了聋了,给他们打掩护。
吃完饭,林菀用铝饭盒打包了红烧肉还有一笼子包子馒头,都是带给霍同深的。
临近下车的时候,林菀紧张的整了整衣服发型,转身让林修远打量她,“哥,我现在怎么样?我好看吗?”
林修远目光放在妹妹的脸上,双眸中闪烁着温柔的光,如山间清泉一般剔透清澈。
柔声开口,语气中充满了宠溺,“好看,我的妹妹,是最好看的姑娘。”
有了哥哥的肯定,林菀自信了一点,紧张地站在门口往外看去,不停给自己打气,“林菀,深呼吸,别紧张。”
也不知道三年过去了,她跟霍同深记忆里面的自己有多少不同,霍同深喜欢现在的她吗?
林修远眼尖地看到不远处有一个人影,对林菀说道:“他来了,我去抽支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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