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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第九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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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一章

    沈昼叶:“……?”

    楼上声音传来喧嚣的声音, 沈昼叶微微一愣, 朝楼梯间上看去。

    阳光落满她来回跑了数年的楼梯间, 飞尘泛出金光,沈昼叶总觉得那声音颇为熟悉, 可是她一时分辨不出那是谁在说话——但是有一件事她非常确定:那声音中,有一个人是李磊。

    李磊笑起来的声音极其豪放,这楼里其他的老师鲜少有这样笑的, 一听就听出来了。

    沈泽:“……”

    沈泽不太确定地道:“姐, 我觉得里头有个熟人。”

    沈昼叶说:“李磊呗?”

    “……李磊吗?”沈泽怀疑地道:“好像是有他的声音……但是我觉得熟悉的不是他, 是另一个。”

    沈昼叶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然后轻手轻脚地朝她办公室的方向拐去。

    沈泽奇怪地问:“……你怎么跟做贼似的?”

    沈昼叶一笑:“可不就是做贼么。”

    “……”

    “我都快两个月没来办公室了, ”沈昼叶在长而暗的走廊里笑道:“暑假和李磊闹掰了之后,他就不让我来了,还严禁我靠近,也不知道师弟和师妹怎么样了。”

    沈泽:“……”

    然后她偷偷凑到办公室玻璃上, 看了一眼。

    沈昼叶原先呆的办公室很小, 十分逼仄,只一个寝室大小,里面却挤了七八个学生——他们的桌上堆着午休用的抱枕和茶杯,靠窗的桌上堆满了杂物, 温暖的、晚夏的暖阳落在上面,映亮了两个学生电饭煲。

    门上贴着一张打印的a4纸,写着“空调开放, 随手关门”。

    忙碌而拥挤,几乎所有人都在。

    沈昼叶:“……”

    她还没有来得及敲门,一个师妹就抬起了头,和沈昼叶四目相对。

    “……”

    那一瞬间师妹眼睛都瞪大了,难以置信地看着站在门外的沈小师姐。

    个子矮的沈昼叶踮起脚,刚想对她笑笑,小师妹就在屋里兴奋地尖叫一声,指着门上的玻璃,喊道:“沈小师姐回来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

    窄小办公室中的所有人停下了手头的事情,抬头看来。沈昼叶不太好意思地望向这群她手把手带出来的师弟师妹,腼腆地隔着玻璃伸手打了个招呼。

    沈泽笑道:“……你别说,姐,他们一看就挺尊敬你的。”

    沈昼叶脸都红了,莞尔道:“那当然……”

    她话还没说完,办公室门就咚一声开了。

    “沈师姐!”她的师妹激动地道:“你怎么回来了?我们一直都以为你在加州——”

    “就是,”另一个女孩应和:“脱离火坑,连专业都换了。”

    第三个人笑道:“脱离火坑也太真实了吧?”

    他们聚在一起,吃吃地笑了起来。

    一个人高马大的师弟笑道:“沈小师姐欢迎回来,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呀,”沈昼叶面色发红,对她一手带出来的学生们说:“那边出了一点问题,我回国呆一段日子。”

    沈泽靠在门边,看着自己姐姐的背影。

    阳光镀在她的发间,如翩飞的蝴蝶般金黄美好。

    ……

    沈泽第一次认识她——他和堂姐第一次见面,是十年以前。而他那时候就觉得沈昼叶是个相当特别的人。

    她不是一般的聪明。沈泽自认智商并不拖后腿,可是沈昼叶是以彻底碾压他的姿态,出现在他的生活里的。这本来应该是自傲的资本,可是她却聪明而沉默,不自夸,只有和她相处过,才知道她的能力有多么可怕。

    年幼的沈泽几乎什么都玩不过她。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沈昼叶那年刚学下象棋,开局让了弟弟五步——五步。

    然后将他杀了个片甲不留。

    沈泽问她时,她自己都不知道怎么走赢的,因为那逻辑的推演就活在她的心里,甚至很难解释出来。

    这世上其实是不缺聪明人的,早慧的有,年少成名的也有,但是沈泽年幼时就朦朦胧胧地觉得,沈昼叶姐姐是不一样的。

    ——沈昼叶解题时,沉浸于公式与数字时,攻克难关时,浑身上下洋溢着美感。他见过。

    那是名为虔诚的灵魂,是年幼学者的火焰,是从内心深处洋溢出来的爱与坚毅,是向往和梦。

    这所有的一切,无一不昭示着一件事:沈昼叶为此而生。

    ——沈泽是真的欣赏并敬佩沈昼叶这个人,只是他家住得远,只有逢年过节时才会见到他姐姐一面,平素交流不多。后来发生了许多事情,而他在拼尽全力考上北大后,大学入学时又见到这个姐姐,却觉得对方苍白而委顿,不复少时的灵气。

    像是原来她身上闪的光和棱角被磨光了,如今疲惫得像一张又皱又湿的旧报纸。

    人本质是惜才的,沈泽曾觉得惋惜,还觉得有点儿难过。

    沈泽听说姐姐的研究生生活并不太顺利。

    他们姐弟俩有时会聚在一起吃饭,在畅春园的湖光春色中聊点小天儿,沈泽聊聊自己远在国外的、感觉翅膀挺硬的女朋友,沈昼叶则笑着和他讲点学校里的小八卦,自己又是如何被导师欺负了。

    ——像是沉默寡言者的命运,又像是天真赤子的归宿。

    沈昼叶这种人善良寡言,生来敏感脆弱,以最赤诚的善意待人,以最热烈的姿态爱物。

    她是天生的诗人与科学家,是最好的老师和学生,却不会保护自己。

    犹如裸露在石头上的新鲜青苔,脚后跟一碾,便会松软地碎裂。

    沈泽那时笑着调侃,姐,你得找个脾气大的、遇事儿忍不了的,保护你。

    沈昼叶抱着小肉夹馍,笑得眼睛都弯了:这也不是说找就能找的呀,你必须得很喜欢一个人才能牵起对方的手。

    沈泽想了想,想起个女孩儿,嗤地笑了起来,在燕园春色中点了点头。

    沈昼叶啃了两口肉夹馍,又呆呆地问:不过为什么得找个脾气大的啊?

    这个前高中时期不学无术的校园扛把子,现一中学弟学妹的高考榜样——沈泽同学,三口两口解决了自己买的饭团,坐在燕南食堂门口隆起的水井盖上,对着自己脸上写着‘懵’的姐姐,和善可亲地说:

    ——因为李磊,是真他妈的欠。

    ……

    ——不能揍李磊,至少他不能揍。

    沈泽很明白自己作为一个外院学生的身份,而且随着年岁的增长,阅历的增加,他逐渐懂得了人不能意气用事的道理。

    高中校园的事儿局限在市里,能拿拳头和名声说话,可以叫上兄弟去堵人。

    可是大学校园复杂得多,到了研究生阶段更是。

    在一段糟糕的导师学生关系中,暴力是最没有用的东西,更不用说沈泽只是个外院的本科生,他上去出了这一趟气,他姐姐要付出十倍甚至数十倍的代价去偿还。

    沈泽那时恨自己不够有本事,无法碾压那个拥有对沈昼叶有着压倒性支配能力的‘李磊’,无法对他饱以重拳,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姐姐,被搓躏至灰败的田地。

    ……何况那也不是他的战役。

    可是,如今。

    沈泽靠在门框上,看着沈昼叶绒绒的后脑勺儿。她坐在师弟师妹堆里,浑身都泛着光,十分慈祥地伸手摸了摸比她个子高得多的师妹的头顶。

    她的师弟师妹都是真的,非常喜欢这个沈小师姐。

    这不奇怪,沈泽想,沈昼叶在面对后辈时特别护犊子,不知帮这群小新丁顶过多少次锅,教学生又特别的尽心尽力,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前辈呢?这已经超出了前辈,称得上‘导师’了。

    他们放下了手中所有的工作,围着沈小师姐,告诉小师姐她离开的这段时间他们所有人的工作进展、他们的数据处理遇到的难题,更提及这段时间的不如意——每个人都没注意到自己的神态,像是在自发地、对老师做汇报似的。

    尽管这个实验室里,本来属于沈昼叶的桌子,已经被撤得一干二净了。

    “……他把我骂了一顿,”一个师弟红着眼眶说:“说我连写个论文都搞不定时态,趁早别读研究生了,滚回家种地……”

    沈昼叶安慰他:“你数据我跟你一起做出来的呀,很漂亮的个样。栾丰你把初稿发给我看看,我这几天没什么事,回美国前给你改利索掉。”

    那师弟应是被生生骂哭了,艰难地点了点头。

    一个师妹压低了声音:“……李磊就跟有狂躁症似的……”

    “……是……”

    沈泽靠在门框上,散漫地朝漆黑的走廊上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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