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作者,居然是大名鼎鼎的物理学家霍银的作品,第一版的印数是500本。
这么少的数量,应该是霍银某个忠实的崇拜者自费印刷的,楚云飞在先阳遍寻不着的书,居然在这里明珠蒙尘,可见这个时代已经浮躁到了什么样的地步!
他一边感叹,一边伸手去拿,孰料今天,这颗明珠终于有不止一个人赏识了,一只白皙的手伸过来,几乎是从楚云飞的手里,硬生生把书“抢”了去。
过分了吧?楚云飞略带不满地转头,想看看到底是谁这么不讲究,却惊讶地发现,这个抢书的人他认识,是那个很客气地招待过他的女士——乔乔!
乔乔也知道前面那个人看上了这本书,一把抢了过来,不等对方诘责,先把书藏到了身后,然后就打算“若无其事”地走开。
这就是在大都市里生活,练出的本能反应,一旦有什么看上眼的东西,二话不说,直接先拿过来,哪怕到后来发现这东西并不是自己想要的,再放下也不迟。
这种风格,做为“乡下人”的楚云飞,暂时还是不能适应,他出生的那个城市已经算是全国排得上号的了,但从这个角度讲,他们那里还委实是落后了点。
前几天楚云飞搭公交车的时候就是这样,站了一路,终于他面前有个有座位的下车了,他正待坐下,谁知道,从一米多远处,蹿过来了一个小姑娘,活生生用屁股将他挤开,坐了下去。
当然,楚云飞自认,如果那个小姑娘再漂亮点,或者年纪再大点,他是不介意跟对方比一下“屁股”功的,而且基本上是胜算在握,但要为那么个青涩的丑小丫而较真,落个“色狼”的名头,未免有点太划不来了。
今天这又是个活生生的教训,让楚云飞更深一层地懂得了这个道理,当然,也更快地促进了楚云飞性格“都市化”的一面。
不过,饶是乔乔再丑陋几分,今天的事,也不可能就这么算了,何况,除开那胎痣不说,乔乔本身,也算得上是个美女的。
“嗨,JOJO,抢了我的书就跑,连个招呼都不打?”无论是为了书,还是为了合同,楚云飞都不可能就这么让她走了,幸好,他还记得她的英文名字。
乔乔可是真没想到自己抢的,居然是熟人,听到声音,愕然地回头,微微地想了一下,有点不好意思,“呵呵,原来是你呀,卖电表的那个?”
楚云飞猛然间发现,这个“卖电表的”的称呼,似乎比“卖羊肉串的”的称呼也强不到哪里去,听起来多少还是有点刺耳,总是没有某某公司什么的好听,或许,自己是该加快节奏脱离跑街这个职业了。
“没想到在这里能碰上你啊,呵呵,”楚云飞笑容满面,“你怎么会对这样的书感兴趣?今天你不用上班的吗?”
看清楚了对方,乔乔就不担心书要还回去了,这人起码算是有求于她的,搓搓有点发冷的双手,“我今天轮休,俩月了,就这么一天,我来给弟弟买点书。”
咦?楚云飞有点奇怪,“你弟弟,不是卖办公用品的么?怎么,怎么会喜欢看这种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