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结束了,前几天,心里慌慌的,有些舍不得陪伴了官官这么久的亲亲筒子们。没有你们的支持,官官根本走不到这一步。可真的现在要结文了,很多话,却不知道怎么说,从哪里说起。最后,只有两个字:谢谢!也请继续支持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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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那天,我们也没有真的决定去马上登记结婚。虽然有些事,有些人,隔了几百年已经记不真切,但心底那份骚动,那份感触,那种对他举手投足的熟悉感和亲昵,都真真切切地告诉我,我好像真的爱上了他… …无论他是爱新觉罗胤禛也好,是李绝牧也好。
那天以后,我身边多了颗牛皮糖,更让我感动地差点痛苦流涕的是,我的老爸终于‘和蔼’了一回,给了我原本以为直到退休才能有的无限期带薪假。
三十岁,早就让我明白很多事,我不会去计较,他爱的是前世的我,还是现在的我;也不会去计
较,他偶尔的霸道,打翻醋坛子,是对我人身自由权的干涉。重要的是,他对我好,连不相干的人都能感觉得出的全身心地爱在对我好。而我也喜欢他,甚至可以说爱,连着他的霸道,偶尔不讲理,对旁人的冷酷都喜欢… …
如果说,我相信十个男人,九个会偷腥,那么他就是唯一那一个,值得我全心信任,不会背着我乱搞的那一个。我也相信,在十月金秋,我们相携去巴黎的那次亲密接触,他说那是他这一世处男生涯的告别。倒不是说我会介意,在遇到我之前,他曾经有过别人。而是我知道,他… …一直是个重承诺的人。他能守着几百年前的誓言,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数十年而不放弃,我… …又有什么理由去怀疑他那么郑重地第一次彼此‘献身’ 。
是的,我已经相信那一切关于前世的他和我所有的故事。其实自从我们发生亲密关系后,我就常常会对着他的某个动作记起某些属于远去的古老年代的故事片断。让他常常感叹,早知道那个有用,早在见到我的第一天,就该把我推倒。当然,从巴黎回来后,他厚着脸皮,提着行礼箱,上演了离家出走的戏码,然后哀求我收容他。
不知不觉,这样的同居生涯居然过了大半年。我们在市区边缘买了幢独立的花园式洋房,他也将办公室搬到家里,十天里有六七天赖在家,只有十分不得已,什么要见客户,要敲定合约等,才偶尔出马一回。不过,他从不将公事带到卧室,再忙,也拖着我在书房陪他。我曾问过,怎么不带回房?他说因为我不喜欢他把公事带回卧房,只属于爱人的私密空间。我笑笑,恍然记起,很久很久以前,我真的说过那样的话,只是那还不是卧房,是寝宫。
我现在已经是彻底的‘闲’ 人,四月份的一个下午,我躺在阳台上的遮阳蓬下,懒懒地晒着日光浴。不能怪我这么做,我这个人本来就是极度怕热,又怕被太阳晒坏皮肤,可又渴望和大自然做些亲密接触…呵呵,就这样折衷一下。
虽然手里翻着书,心里却吊着刚刚做的怀孕测试。明明记得每次都要求他戴雨衣的,怎么还会?可是我的月事一向很准的,现在都两个月没有来了。
这大半年,牧也和我说了很多次要结婚,但我真的十分享受恋爱的感觉,总说稍微过段时间。可如果有了孩子… …哎,反正早把他当老公了,差的只是一张纸而已。
阳光下的我有些昏昏欲睡,忽然牧从屋内出来,穿着我硬给他套上的,绝对夏威夷风格的衬衫,沙滩裤,极为不自然,有些躲躲闪闪地走到我跟前。我不由轻笑,看来保留前世记忆有时把一些习惯也带了过来,比如,大夏天的,他也总是要衣着正式整齐。也幸好现在有空调,冷气机这样的家伙,才不至于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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