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从“哈利路亚”的教堂里走出来,我觉得耶稣没有什么神奇的地方,至少我的心灵并未得到救助。我觉得有些疲劳,爱情也并不能缓解这种疲劳。徐曼问我,去她家休息还是回自己家?这一次,我做出一个自以为明智的选择:回自己的狗窝。
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回到家,我便恢复了原本的姿态。一边看电视,一边抠脚丫、把脖子后面的泥搓成条。我的这些不良嗜好,只有在自己的地盘上才能去做。晚上临走前,徐曼还问了我一个严肃的问题:未来想不想离开这座城市?我给了她一个否定的答案。
13年前,我还在上大四。曾经有一个妹子,也问过一个类似的问题。
“大学毕业后,是去是留?”
“我想走……”
“你想去哪儿?”她希望从我嘴里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
“可能去南京,也有可能去BJ。”
她非常失望,如果我能够留下,她希望与我一起去她父亲所在的医院。她叫陈潇潇,在此之前我从未提及过这个女孩。换句话说,她被我埋在了记忆力最深的一个地方,我把它称之为“记忆坟墓”。徐曼的这个问题,让我挖开“记忆坟墓”,找到了陈潇潇,这个曾经带给我初恋的女孩。
“你不是喜欢我吗?为什么不能因为我选择留下?”她继续试探我。
“可能因为你爸吧……”
“我爸?”
“我可不想跟你爸做同事,我觉得压抑!”
“仅仅只是为了这个?”
那时候,我是那种被武侠剧毒害的青年,以为“有缘千里来相会”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即使短暂分开,最终也会相聚!我习惯性地用手捏了她的鼻子,调侃道:“即使我去了天涯海角,只要你喊我,我也会出现在你的身边。”听到这句话,她竟然感动的流下眼泪。
第二天,一个雨过天晴的傍晚,她再一次哭成泪人,然后对我说:“咱们分手吧!”
“好呀,”我快速答应了,然后问:“如果你觉得孤单了,还可以回来找我。”我这句大方的话,在一周后的某个早晨,她挽着一个学弟的手,出现在图书馆里。那时候我才明白,有些失去,就意味着永远的失去。
而后,我稀里糊涂地留在了这座城市,并且与陈潇潇的父亲成为了同事。陈潇潇的父亲,就是隔壁老陈,外号陈一刀,任何尺寸的****过长,他都能一刀到位。
离开这座城市的是陈潇潇,毕业之后,她去了南京。
这就是命运!
似乎这一次,又落在我与徐曼的面前。她依旧问我类似的问题,希望得到我肯定的答案。十三年过去了,我依旧没有改变。就在这时,晨曦的电话打断了我的思绪。
“你在哪儿呢?”这是晨曦的招牌问话。
“刚回家,过会儿准备睡……”
“这么好的一天,你就这么对付过去?太对不起老天爷了吧!我在你家楼下呢,赶紧下来,我找你有事!”
“大姐,你行行好,就把我当个屁放了吧,明天我还得上班呢!”
“上班重要,还是陪我重要?”
此时我才想起来,她对我有女朋友一事毫不知情。当我准备告诉她的时候,她说:“既然你不下来,我就上来了!”
不到半分钟,我家的门就铃响了。
我打开门,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时髦的、盘着麻花辫的晨曦。她戴着那顶巴拿马草帽,似乎专门为我戴的。
“你什么意思啊,不欢迎我,还是怎么着?就让我在门外站着?”她的话锋永远与画风不符,一开口就像一个野丫头。
我给她让开一条通往客厅的路。她大步流星地走进客厅,然后停住脚步,环顾四周,想必看到了我丢在沙发上的臭袜子、前天的内裤、茶几上还没有倒掉的果盘,以及一股散发着些许醋味的半碗老醋花生米。我看到她的表情,就像环保局领导看到排污口而流露出的一种严肃的、甚至辣眼睛的表情。
“李伟,这样的环境你也能住下去啊!这跟猪圈有什么区别?”
“有区别!猪圈是猪住的地方,我这里是人住的地方。”
“得了吧,我觉得你跟那些猪,没啥区别……”她刚要坐下,竟然随手拎起一条白里发黄的毛巾,“这是啥?是抹布吗?医生不是都洁癖吗?你怎么那么另类啊?难道五毒不侵?”
她一边牢骚,我一边收拾茶几上的东西。好歹,我也是一要面子的人。
收拾完了,我看到她坐在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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