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天已经大亮,我突然从床上坐起,大声尖叫:“禹风,你怎么不喊我起床,上班要迟到了!”
可是当我匆匆忙忙穿上拖鞋冲出卧室时,才突然想起禹风已经出差去了。
全部收拾完毕,我赶到公司上了一天班,下午我给总经理打了招呼,提前一个小时离开公司,回家准备秦彬的晚会。
秦彬是个大人物,不仅是著名影片公司的控股人,还是当红偶像,最重要的是他是我曾经的好友,所以他主办的晚会,我一定盛装出席,这是一种尊重。
我用玉簪将黑色如墨的头发随意挽成发髻,额头两边留了一些零零碎碎的短卷发,又换上一条白色修身蕾丝长裙,从镜子里看着自己,我满意地露出一个笑容。
禹风帮我创作这副画衣的时候,特意做了一些改变,既和前世的我有相似之处,看上去又不像同一个人。
他将我的皮肤画得有些透白,嘴唇比以前更加饱满泛红,眼睛也是波光粼粼的,再加上也许我现在已经不是人类,身上散发出若隐若现的阴柔诡异的气息,整个人看上去美丽而又神秘,所以我不用化妆就会很好看,反而化了妆之后会掩盖掉原本的味道。
没错,我就是这么自恋!
我从包里拿出手机,放到比我脸高的位置,摄像头对准自己,“卡擦”一声拍了一张照,然后直接发给了禹风,附上文字:快!夸夸我!是不是美得惊天地泣鬼神?!
很快,手机显示信息已读,我原本以为禹风肯定又不会回我短信,没想到很快我收到他的回复:嗯,还不错。
我知道禹风说的还不错一定就是很漂亮的意思,内心高兴坏了。
就在这时,电话响起,是秦彬打来的。
“席小姐,你现在在什么地方,我开车过来接你。”
电话那头传来秦彬彬彬有礼的清润嗓音,我略微有些诧异,原以为他只是派个人来接我,没想到自己亲自来。
“我在……”我差点将别墅的地点脱口而出,随即反应过来,秦彬是知道前世我家的住址的,立刻改口,重新报了一个附近的地址,“我在银海广场这边,麻烦你了。”
挂了电话,我急匆匆拿着合同,跑到附近的银海广场等着。
我站的地方正是一家玉石首饰的店面门口,营业员看见我在那儿站着,热情地过来招呼我:“小姐,您好,欢迎光临绿石记,请问您需要手镯还是项链呢?”
我抱歉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我不买东西,就在这儿等一个人。”
营业员示以我礼貌的笑容:“没关系。”
随后她看向我的脖子处,眼里露出一丝惊艳的光芒:“小姐,您的项链好漂亮,不知是在哪里买的?”
我自豪地摸了摸脖子上的玉石,说道:“这个呀,是一个朋友……”
我的话还没说话,突然反应过来这是秦彬送给我的,我一会儿要见他,居然还没把这个取下来,要是被他发现我居然带着他送给“别人”的东西,而那个“别人”已成了死人,那他会有啥反应?到时候我肯定解释不清。
前世秦彬送我这条项链的时候,我可是查过的,全世界都找不到和这式样一样的首饰……除了曾经在禹风那里隐隐约约看到一条相似的。
我话还没说完,急急忙忙把项链从脖子上摘下来,放进包包里。
营业员见状,面露尴尬和不解:“小姐,我是哪里说错话了么?”
“没有,你重新给我选一条吧,我忽然觉得这条项链和我的裙子不太搭。”
从绿石记出来选好项链出来之后,正好秦彬打电话过来,秦彬问:“席小姐,我到了,请问你现在在什么位置?”
“我在绿石记门口,您稍等一会儿,我马上到路边去。”
我急急忙忙地朝着路边走去,停了一会儿,我听到对方带着笑意说:“我好像看见你了。”
我诧异地抬起头,正好看见一辆奢华高调的车停在不远处,看上去极其耀眼。
从车窗里探出一张脸,尽管戴着墨镜,仍然挡不住那张脸的精致与妖冶,皮肤如同冰雪般带着病态的白皙,嘴脸拉开的笑容看上去似乎能迷倒众生……
秦彬能够成为如此当红的明星,显然和他的自身条件息息相关,而且他的真人比电视上看起来,更加充满味道。
可是活着的时候我和秦彬走那么近,却从来没有对他有过超出朋友界限的感情,原因除了我对前任未婚夫陈天楠情有独钟之外,还因为我总觉得秦彬的身体里住了一头野兽。
那让我常常感到对他的恐惧,尽管后来我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我刻意忽视掉他身上给我的那种感觉,我依然不敢靠近他太多。
我挂掉电话,带着招牌式的微笑走到秦彬面前:“秦总真是好眼力,隔那么远都能一眼认出我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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