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山的匪徒性情残暴,无论男女老少,手上都沾满了鲜血,根本不是什么好东西。因此,那个扮作客人将薛素掳出来的女子,近段时日一直被关在柴房中,她手筋脚筋全被挑断,又没有及时医治,就算皮肉长好,以后也使不出力气。
对于山贼而言,全身武功尽失,便和废人没有任何区别,即使侥幸从寨子里逃脱,回到岳山也不会有半点出路。
想到此,女贼心中涌起了阵阵绝望,偏偏她没勇气寻死,只能跟同伙一起被关在柴房中,一日一日熬着。
杨九儿给岳山人送了饭,提着食盒往回走,刚走到岔路口,便瞧见前头站了个秀气女子,他赶忙叫了一声,“荷月,你家里还有没有多余的衣裳?最近夜里寒凉的很,薛夫人若是受了风寒,也不好医治。”
荷月是于哥的亲妹妹,从小在寨子里长大,她生的杏眼桃腮,五官秀气极了,虽不算美艳,却也是个小家碧玉。
只见她双手掐腰,没好气道,“薛夫人薛夫人,那到底是什么人物?凭什么让我把衣裳给她?”
“她是被岳山人掳到此处的,本就受了不少苦楚,你多担待着些……”
“为何要我担待?她住着最好的瓦房,顿顿能吃着荤腥儿,大当家还经常进山打猎,猎物全都进到了她嘴里,我一点好处没得着,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于荷月越想越气,脸色涨得通红。
“那支珐琅银钗换了十两纹银,不都给了寨子里的乡亲们吗?我还买了不少米面回来,人家也不是白吃白喝。”杨九儿好声好气的解释。
“十两银子就多了?薛氏一看就出身高门,拿出这点钱,跟打发叫花子有什么区别?也就你傻,被那副皮囊勾的神魂颠倒,才会上赶着去她面前献殷勤。”
嘴里一边骂着,于荷月一边盯着瓦房的方向,眼底满是嫉恨之色。
在薛氏上山之前,她是寨子里最标致的姑娘,很有可能嫁给大当家,但那个女人一出现,就将她的风头彻底压了下去,甚至还住在大当家旁边。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万一薛氏不要面皮,使出什么狐媚子手段,将大当家给糊弄了,她该如何是好?
杨九儿紧紧皱眉,怎么也没想到于荷月会说出这种话来。普通人忙忙活活一整年,都不一定能赚上十两银子,薛夫人只在寨子里住上几日,便给了这些银钱,已经算是厚道了,哪曾想人心不足蛇吞象,于荷月的胃口倒是比以前大了不少。
“我跟你说不通,还是去找于哥吧。”
于荷月生怕杨九儿告状,她站在原地跺了跺脚,随后跟了上去,待见到那个精壮的汉子时,她眼圈儿一红,委委屈屈的哭了起来,“大哥,你也知道我的心思,我等了这么长时日,就是为了嫁给大当家,眼下薛氏跟他走的那般近乎,我该怎么办?”
“别胡说八道,薛夫人早就嫁人生子,清清白白的,怎么可能跟大当家有牵扯?女儿家的名声最是重要,你红口白牙的往人身上泼脏水,难道就不觉得心虚吗?”
正在争执的档口,帘子忽的被人掀开,俊朗男子板着脸走进来,环视一周,冷声问道,“你们在吵什么?”
平日里大当家一直蓄着络腮胡子,模样虽然英武,却跟俊美没有任何关系,但今天全然不同,他下颚处的短须都剃了个干净,深邃轮廓展现在众人眼前,高鼻深目,气势不凡,跟土里刨食儿的庄稼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于荷月见状,怀里像是揣了只兔子似的,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以手掩面,耳根通红一片。
“大当家,您怎么成了这样?”于哥愣愣地问。
“胡须碍事,便给剃了。”一路走来,不知多少人都盯着他看个不停,男人早就习惯了。
“方才我听到你们在谈薛氏,她怎么了?”
于荷月眼神一闪,暗忖不能错过这个机会,她赶忙开口,“大当家,薛氏到底也成了亲,有了孩子,必须得顾及自身名声,独身一人住在瓦房中,委实有些不妥,不如让她跟李婆子呆在一起,相互间也能有个照应……”
不知怎的,听到于荷月的话,大当家就想起了方才发生的事情,女人的腰肢又细又软,浑身皮肤雪腻柔滑,就跟品相上佳的冰纨一般,挑不出半点瑕疵,即使她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他血液中的那股热意都不会消散,只能想着她,念着她,又怎会舍得将人送走?
“寨子里哪有那么多的规矩?我会照顾薛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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