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着抱起小狐狸,带着她进房睡觉。
昨天晃荡了一天,收入十块钱不到,眼下酸奶,呃,我还是喜欢叫它酸奶。夏若是她变成人的名字,小狐狸形态就叫酸奶好了。
眼下酸奶都已经找到了,我就要更加努力地送外卖赚钱。
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金毛就对着我说了,我那几天之所以运气不好,是因为我吃了鼠妖精元的缘故。
那玩意儿人是真不能吃,一般人吃了有可能会拉上好几天,甚至倒霉上好一段日子,我运气还算好了。
为此,早上送外卖倒也是顺风顺水,到中午时分,我就已经送了三十来分外卖。尽管很累,但酸奶一直都在我衣兜里,有它跟着,怎么都不觉得苦。
即便是周末,如果顺路的话,我都会去学校食堂吃饭,毕竟这里的价位比较便宜,而且卫生也有人把关。
我停好电瓶车,前边拐过弯就是食堂大门了,这时候就见一辆大红色的奔驰“smart”小车朝着我直接开了过来。
我吓了一跳,连连后退,当我退到墙根上,退无可退的时候,那小车子终于停了下来。
什么情况?
正发懵呢,车门开了,车上下来一个穿着中山装的青年,熟透的“三七开”头,还带着一个黑边框眼镜,模样看上去很是风骚。
嘶……
这人看上去很面熟啊。
他对着我径自走了过来,开口就是一句:“日照香炉生紫烟。”
我一愣,条件反射地说:“黄河之水天上来?”
“哼哼,攀峰不止望登顶。”
我仍旧有些发懵,不过还是对上一句:“流连忘返欲徘徊。”
他上前一步:“花径不曾缘客扫。”
我也蹭了两步:“蓬门今始为君开。”
他对着我伸出手:“射南蛇北皆春水。”
我终于笑着握住他的手:“但见群鸥日日来。”
近距离看着他,我不由得开口问:“老三?”
“老二!”
我去,真是这小子!
我们两个就像是失散多年的战友重逢一般,紧紧地握着对方的手。
眼前这个骚气十足的青年叫林昆,绰号“木棍”,又叫“棍儿哥”,或者“神棍”。
林昆是我初中同学,和高星一样,我们仨都是死党。
林昆告诉我,他是来学校食堂见高星的,昨天晚上高星打电话给林昆,约他今天在这里碰面。
俩人都没吃饭,于是我们就先进去边吃边等高星。
坐下来之后,林昆见我将两罐酸奶放在桌面上,不由得笑着说:“见鬼了,你这铁公鸡什么时候这么大方,吃个午饭还配菜?”
他以为这两罐酸奶是给他准备的,伸手就要过来拿,我正要说话,小狐狸就从我衣兜里蹿了出来,迅速抱住其中一罐,同时也用毛茸茸的尾巴将另外一罐也卷了起来。
在看到小狐狸的时候,林昆不由得愣了一下,随后这家伙如同变戏法一样就从衣袖里掏出了一个放大镜,仔仔细细地照着酸奶。
“你干嘛呢?”我问他。
“奇怪啊,你这狐狸相当的奇怪啊。”
我突然想起来,林昆初中的时候之所以多了一个“神棍”的绰号,是因为他就喜欢用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同时还会说一些神神叨叨的话。以前听高星说,林昆父母的职业很特殊,好像是专门给人做法事的。
自家兄弟,我对林昆还是比较了解的,就算他知道小狐狸是个妖,他也不会到处宣扬。
于是就问:“怎么个奇怪了?”
林昆将放大镜对着小狐狸毛茸茸的小脑袋,他想要伸手去碰它,结果小狐狸对着他龇牙咧嘴,林昆这才缩了回来。
“我一开始还以为这是一只狐狸精,甚至是狐妖,但奇怪的是,它身上却没有丝毫的妖气。”
没想到林昆还真有点道行,今天是星期天,食堂里没多少人,我们坐的位置也相对偏僻一些,我连忙问:“你能不能感觉到其他东西?”
林昆收回了放大镜,他用右手食指沾了沾自己的口水,动作迅速地在左手的手掌心迅速画了一个符文,当他画完的时候,我发现他手掌心的符文竟然隐隐泛着金色的光芒,那金光一闪一烁的,虽然很微弱,但我还是看到了。而边上的人偶有经过,却没有任何反应,看样子他们是看不见的。
林昆将手掌对着小狐狸:“来,小家伙,咱们击个掌。”
小狐狸压根就没有理会他,自顾自地吃酸奶。
“哎,你干嘛呢?”我问他。
“老二,你抓着小狐狸的脚,按在我手掌心,我来确认一下它的身份。”
什么叫确认身份?
不过我也没有多问,我相信林昆不会害小狐狸。
我抓过小狐狸肉呼呼的小爪子,轻轻地按在林昆的手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