乎每天都会从沸油锅里捞出一只只的炸糕来,却从来没有过将手置于火炭中的经验,他不免有些胆怯。
可如果他不动手的话,势必又要挨芶雄的毒打。
为了不挨打,他也只能豁了出去。
结果,连他自己也没有想到,他居然轻而易举的将那些置于火中的铜钱全都取了出来。
再看他的手,丝毫未伤。
李仁之不住地赞扬,赵金亭满意地点头,芶雄拍着大腿哈哈大笑,而于天任的心里却五味杂陈,很不是滋味儿。平时经常有人拿他这双手跟他开玩笑,说他不当贼太屈才。他不服气,赌咒发誓这辈子要是做了贼,生个儿子没屁眼儿。直到此时此刻,他才意识到自己或许真是做贼的材料。先是偷人,然后窃物,他后半辈子也许真的就与“荣行”结缘了。
他不甘心,他是赌过咒发过誓的,他不想生出个光吃不拉的“貔貅”来。所以,他央求赵金亭放过他,他宁愿去要饭,也不愿意做贼。
赵金亭倒是没说什么,芶雄也没有打他,只有李仁之笑眯眯地、和风细雨地劝说着他。
李仁之的话似有魔力,竟使得于天任有些动摇了。
“不行!”于天任到底还是横下一条心,“甭劝我,我死也不当贼!”
“不识抬举!”芶雄终于憋不住了,陡然亮出刀子来,这就要活剥了于天任。
“还是那句话,爷爷就是死,也绝不做贼!”于天任将双眼一闭,等着受死。
然而,芶雄并没有在他身上动刀。
因为芶雄手里的刀子已经到了赵金亭的手中。
连芶雄自己也纳闷,明明刀子攥在自己的手中,可为嘛一下子就到了赵金亭的手里了呢?
真他娘的邪乎了嘿,别是“一只手”会法术,给变了去吧?
错!赵金亭不会法术,他凭得仅是手快。快到让人毫无察觉,快到让人瞠目结舌。
赵金亭将刀子放在桌上,李仁之伸手拿起来,看了两眼,喃喃自语道:“刀是好刀,可惜钢口不咋地。”
说着,轻轻一掰。
“咔”一声脆响,刀身竟折断成了两截。
不光是芶雄,连于天任带陈大宝,全都傻了眼。
我的天呀,这人得有多大的手把劲儿才能一下把刀子给撅折了呀?这他娘的还是人吗!?
芶雄并不懊恼,反倒是钦佩至极,赶紧抱拳躬身:“李爷真乃俗世神人也?苟某佩服,大大的佩服!”
赵金亭脸上平静如水,丝毫没有因为李仁之的非凡手段而变色。他似乎早就知道了李仁之的能耐,因此才不会有任何反应。
芶雄手里没有了凶器,只得拿四凤作为要挟。他也不嫌羞臊,当着赵金亭、李仁之,还有陈大宝的面,先把偷汉子的四凤辱骂了一顿,接着威胁于天任,倘再要磨叽,他待会就把四凤送到“花子营”,让“花子营”里面那些臭要饭的把四凤玩烂了为止。
他还说,那些花子当中可有不少是染了黄梅大疮的“待死鬼”,裆里那根家当烂得冒黄汤、流臭水,别说是弄人,就是弄条狗,不出三五日,狗也得活活烂死。四凤一身小香肉,白如敷粉,该有的地方全都有,那地方虽然用过许多回,却依旧紧致得很。臭花子们长年累月尝不到“荤腥”,一根棒槌憋得冒青筋,不出几个来回,四凤那地方就得稀巴烂。况且百十号臭花子都得分一杯羹,大棒槌加黄梅疮,到最后四凤会是什么样子。哼哼,自己想想吧!
于天任瘫在了地上,他脑海中浮现出一身白肉的四凤,被浑身黑皴、肮脏邋遢的叫花子们疯狂摧残的画面。
那画面实在是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