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珺,快啊,加油,来,我拉你……”庄楠翔稳稳站定,扭转着身体脸朝后方看着她,借助山势,益发显得身形高大巍峨。
夏珺累得“呼哧呼哧”的大口喘着粗气,别说是爬山了,就算是在平地上和别人比赛走路,她也是不会有取胜的可能性,按理来说,她明知道自己的心脏不好,本不应该参与这种强烈的运动项目。
可是没办法,谁叫这次约她的人是庄楠翔呢?谁叫他已经悄悄出现在了自己甜蜜的美梦中呢?谁叫他一笑起来竟会无缘无故的让人家的心里酥**痒的呢?
晨起出门,现在爬到半山腰的时候,阳光已觉刺目,夏珺小心的缓缓抬眼,却见庄楠翔脸上满满的洋溢着和煦温暖的柔柔笑容专注的看向自己,男人宽厚的身躯已将那刺眼的阳光一壁挡在了身后,只余几道失去炙热威力的放射光线从他周身边缘四散开来,这样仰脸乍然看上去,他倒成了身体会放散光芒的圣人一般神圣。
夏珺会心的一笑,心情畅达而舒宜,直直的向上伸了手去。
手心交触的一刹,内心深处竟微微的刺痛了一下,整个身体都跟着一凛,整个过程极快的便过去了,但却像是什么非常重要的时刻,残留在大脑中的那种感觉很久很久不能消逝。直直像有只细小绵柔的手指,时不时的便会在心上轻轻挠触。
难道,这便是初恋的感觉么?
像这样轻微细柔到微不可觉得甜蜜感觉,是和耿立明在一起的时候从未感受过的,其实她很清楚,这也根本不可能在他的身上感受得到,这种单纯而蠢蠢欲动的感受是属于像庄楠翔这个年纪的男人的。
于耿立明这种人到中年的男人来说,大概是不屑也更不会浪费多余的时间去感触这种男女之间无聊的小事罢,或许是心都麻木了,甜蜜摆在眼前都无法看到触到,转而只关心另一种更实际真切的感受而已。
可怜的夏珺简直是连命都快搭上了,终于在庄楠翔的搀扶下,一步一跌的登上了山顶。
立于高处,四周竟已不见了闷热,凉爽爽的清风徐徐飘来,温柔的灌进衣袖裤管。他们个个身上都是出了一层又一层的热汗,被凉风这么猛地一侵,身体来不及适应温度的急剧变化,直想打喷嚏出来。
看着夏珺依旧是满身满头的大汗,庄楠翔忍不住笑了起来,“哎呀,我说夏珺,你也太缺乏锻炼了吧,你知道咱们一共用了多长时间才爬到山顶的么?两个小时,两个小时啊!
你知道我们院的大妈每天爬山花多长时间么?
半个小时上山,半个小时下山,每天早上花一个小时打个来回,回家买菜、做饭、接孩子,一样都不耽误”。
“算了,算了,”林曦兰一路跑在他们俩的前面,虽然爬山的速度也不是很快,但却并未有异常疲累喘息的样子,“别提大妈了,就那帮退了休的大妈们,随便拉出来一个,都比咱们的身体好。
报纸上不是说了么,现在,像我们这样每天坐办公室的白领,身体几乎都是亚健康,虚着呢,没办法呀?你说每天急急忙忙的上班下班,哪来的时间锻炼身体,好不容易到了周末,睡懒觉还来不及呢,还锻炼,哼,算了吧”。
“那这样,以后咱们每周都要抽出一天时间爬香山,只要坚持住,身体素质一定会变好的,就这么说定了,”庄楠翔严肃的向两位女士发出了邀请,亦是他个人独断决定的毛病又开始展露。
不过,这次夏珺很意外的没有过激反对的表现。
“得了吧,每周,我看每个月一次恐怕都无法实现。咱们那,还是顺随社会规律好了,现在呢,就趁着年轻多多挣钱、使劲往上爬,混的好呢,弄个一官半职的,不用再为了生计拼命,就肯定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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