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间自古便有着仙的传说。然而事实却只是修士的踪迹在世间徘徊,替代着仙的虚无缥缈。
有修士中的大能开宗造府,传承香火,超脱世俗,凌驾万物。却又陷入另一个更加残酷的法则世界,生生灭灭,无始无终。
而小人物的世界,也永远只是那一方小小的净土,过着看似无聊,却是自乐自足的生活,看着疯疯癫癫,其实逍遥自在。
即墨便是这样一个小人物,他一直觉得,能被师傅莫天捡到‘忘尘宗’这样一个修真大派打零工,是一个很牛逼的事。他也一直坚信,最后他一定能成为杂役一哥。
每天看着忘尘宗的云雾飘渺,仙鹤漫步,舞蝶飘飘,仙花异草。那些几十丈高的楼台屋榭,近千丈的绝壁山崖。纵横交错的巨大古树,一飞冲天的斗拱雕梁……都是那么的舒心。
再看那些师兄弟静坐修炼,衣袂飘飘,飞仙斗宝,本性张扬,又深深地羡慕,却又懒得去妒忌。
他一直以为,这杂役一哥,迟早有一天能够实至名归。
然而,这只是黄粱一梦,那天早上醒来后,上面派了个尖嘴猴腮的家伙,莫名其妙地就当了杂役的头头。
真尼玛过分,扫帚把都没摸过,凭什么来当这么有前途的杂役总管!衣不粘尘,脚不落地。不就是仗着有个本家亲戚在宗门里混了个戒律殿总管的差事吗?
牛鸡毛牛,总管的亲戚就得当总管,莫天的徒弟就得当杂役?
即墨不服!
一晃三年过去了,这个尖嘴猴腮的家伙也就这点出息,爬是爬不上去了,因为他的总管亲戚没升。哈哈,活该!即墨每天准时暗爽一次,也算是聊以慰籍吧!
即墨的工作口号是:“与天地斗,与杂务斗,与总管斗,其乐无穷也!”
……
即墨躺在被窝里,体味着那一缕暖洋洋的懒散,只听门外三更天的锣声响过,倒数五个数,总管该叫床了。
果然,他不应该叫剑无敌,应该叫剑鸡,半夜鸡叫说话走风漏气的又再喊:“即墨,莫天,尼玛堂堂杂役部,就被你们两个懒骨头给拖散了!”
“剑总管早!”
即墨一听,师傅又早到。
“哼!让你去采绮罗青株,你倒是好,偷懒让你那不成器的徒弟去采摘,你徒弟就用这样一个破竹篓子把仙草装回来了,你自己看清楚,免得到时间又赖账!”
即墨恼了,光着身子就冲了出去,破口大骂:“你特玛是不是又忘吃药了?破竹篓怎么了?”
莫天匆忙拉住即墨横冲直撞,像排骨板般的身体,把他推进屋,小声道,“墨儿啊,不要裸奔……”
又忙陪笑解释道,“总管呐,您有所不知,这绮罗青株仙草喜好竹气,贴近自然,用竹篓承装才最好!”
即墨披着被子又冲出来,两条大长白腿一闪闪的,甚是耀眼,看着剑无敌破口大骂道,“不懂装懂装龟孙,哎哎,你剩下那颗门牙是不是也该换换了?”
剑无敌没讨到什么便宜,骂骂咧咧的走了。
叫醒这对师徒的目的已经达到,再多呆一会,门牙不保!即墨这个二货什么都敢干,他眼里没有尊卑,没有秩序,更不怕惩罚。
说真的,剑无敌也挺怵……天天往戒律殿送也不是办法,好歹那也是个威严地方,可不是专为杂役开的。
算了,老子好歹也是个总管,大人有大量,今天不和你计较了。剑无敌哼着小曲又钻回屋子。睡个回笼觉。
即墨裸奔一次,半裸一次,睡意全无,莫天叹了口气,凉快是凉快,好在大半夜的没人看见。他对即墨也舍不得斥责,关键是他这个爱徒对斥责完全免疫。
想当初许诺推荐即墨当杂役一哥的,不料被剑无敌给抢了。可怜他自幼孤苦,从小就厮混在乞丐堆里,莫天把他捡来,相依为命,也算是对自己晚年的陪伴。
莫天总觉得自己太自私,亏欠徒儿太多,也不忍责备。
大清早,剑无双差人送来口信,今天戒律殿清净的很。
剑无敌立刻就会意,这句话的意思是该送即墨和莫天师徒去那边‘报道’一下。
……
忘尘宗是真正的修真宝地,仙家道场。
……
“师傅,今早你就不该拦着我。”即墨脸上依旧愤愤不平。
剑无敌不知什么时候,已神出鬼没地站在了即墨师徒二人身后,他酷爱盯梢爬墙跟,总感觉这一老一少在背后天天骂他,让他逮个现行,立送戒律殿法办,哈哈……
即墨听见身后有些许轻微动静,想都没想,挥拳就砸了过去。
这是一个规律,第一次找茬通常是为了叫醒他们师徒,第二次找茬就是戒律殿有请,此时不打,更待何时!
经验之谈,三年了,即墨早就讳莫如深,轻车熟路。
既然你贱兮兮地讨打,不打真对不起咱身体里一颗裸奔的心。
即墨和剑无敌扭打成一团,莫天也不说话,站在一边看,一旦即墨落了下风,立刻出手帮忙拉偏架,偷偷出黑拳,专往脸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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