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的话,除了远古级的阵法外,其他的阵法都是形同虚设。阵法再能困人,也困不住一道光。除非我以实体出现,否则的话,金匡儒的‘三不知’阵,算是废了。”
说这话时,江明安的声音不大,但无可匹敌的自信却顺着他的语气高涨。
“不用了,我已经看完了。”孙火淡淡回答。
“什么,全部看完了!你看了几本?”江明安大吃一惊。想当初,自己也是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才看完了全部的咒封书,在明辉一中修建以前,这些书一直是放在师父那里的,据师父所说,他的最后一个梦魂反旋咒解开,是在两个半月后,而他的的师父,也是花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昆式一脉的咒术师,因为悟性向来颇高,因而完成最后解封的时间,向来比其他咒术师快上很多。而正常情况下,一个普通的咒术师想要完成解封,平均的时间是四到五个月左右。而在中秋夜之后,孙火在明辉的时间加起来全部才半个月,也难怪乎江明安如此震惊。
“总共56册书,上面全部附有微型魄印。解封后的书名分别是《咒术指南录》、《高阶封印法》、《魂印进化论》、《魂印考证论》、《百科全书》……我找到的就只有这些,有什么漏掉的吗?”
“那你看完这些书,花了多少时间?”在咒术师的世界里待久了,江明安早就见怪不怪,但如此诡异的情况,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呼吸,随着问号,微微地颤在空气里。
“五天四夜,外加十八小时的异梦。异梦,也就是那个梦魂反旋咒。”孙火淡然的口气。
不可能!就算最顶尖的咒术师,也不可能办到。一个月,至少一个月的时间,才可以把那些东西消化掉。就算在看解封书时使用了‘神忆’,一段时间内能够过目不忘,那也不可能维持那么久。因为梦魂反旋咒,不达到理解的程度,它是不会自动解开的。江明安狐疑,但看孙火的样子又不像在撒谎。
如果,如果孙火说的真的,他真的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看完了所有的咒术书,那他就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而根本是人间罕有的鬼才。
师父昆书,就是因为这样才选择了他进行传承吧。江明安心下颤然,看着孙火的目光渐渐变得火热。这样的一块优质璞玉,究竟会成长到什么样的程度?江明安捻指掐算,却算不出少年会有什么样的未来。
师父没有完成的事,那就由我来完成吧。这趟咒术师之旅,就跟着我来吧。
至于一僧和尚的下落,还是自己去找吧,用咒术师的方式。江明安的脑海,浮现出一个人的身影,而在那个人影的右手食指上,间歇性地闪过一道白色的光,希望之光。找到一僧和尚救回师父的希望,就全落在那家伙身上了。
“完整的咒术师,你还不是。”江明安注视着少年,伸出手,一字一顿。
“但是很快,你就会是了。”
江明安笑,眼里闪过一道狡黠的光。
蜀山的云,在他们脚下翻开,凄冷的月色下,少年也面色苍白地笑着。咒术师的第一步,那个一旦开始就没有办法停下的计划第一步,就在这里了。
熊熊的烈火在眼中沸腾,孙火注视着江明安,义无反顾地一掌拍去。
‘啪’,清脆的掌声。
~~~~~少年的冒险part(8)
下沙,一幢民宅。
绝尘的一路狂奔,史天平扛着戴墨镜的昏迷男,在马路上左顾右盼,杀过三个红绿灯,躲过两个交警港哨,终于抵达了他在下沙的居住地。
推门而入。屋子里,一个年轻男子正专注地对着电脑显示屏,耳朵里塞着耳脉,不时挠挠头,然后在键盘上敲些东西,Word上的文字就在这一敲一打中慢慢变长。余严浑然没有注意到史天平的进入。
对于屋主余岩的这个样子,史天平也已经见怪不怪。每当码字到兴奋的状态,余严就会旁若无人,不知道意识流落到了哪个世界。而史天平也没兴趣把余严从外星召回,所以他扛着昏迷男子一声不坑地到了旁边的一个小别间里,那里是余严清出自己的书房给天平的房间。
自从流落下沙后,史天平就去投奔了这个只见过一面的孙火堂哥——余严,这才有了现在这个容身之地,这个房间所很小,但是史天平已经很满足了。
每一天,他会先去黑暗酒吧附近的小树林——一个叫做情人岛的地方练习俯卧撑,作好充分的热汗铺垫,再带着拳拳的战意踏进黑暗酒吧,至于是凯旋而归,还是被担架抬到休息室里,这就不得而知了。只不过史天平在到了下沙后,每天都会去那里。
只除了今天。因为今天,他在情人岛‘捡’到了这个男子。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管它奏不奏效,这个世界会不会浮屠泛滥成灾。但他史天平遇到了,那自然是要救的。
横七竖八地用绷带搞定了墨镜男的伤口,史天平汗流浃背,简直比起打了一架还要累,幸好这男子的血是暂时止住了。
这个时候,他才有时间好好‘打量’着这个墨镜男。乍一看,这个男子身上倒确有一种黑道大哥的风范,不过,当史天平把注意力转到他手的剃须刀时,还是不由一笑。拿着一把剪刀作武器的大侠,迄今为止没有出现过。但手持剃须刀作兵器的男子,这里倒是有一个。
“天平啊,打个商量怎样?”经过洗手间拿毛巾擦汗时,神游物外的余严破天荒地回魂过来。
史天平感觉到余严把一个空杯子放到了桌上,然后拿起了什么东西用手晃了晃,一个翻身投篮,就把它扔向了墙角的垃圾筒。
啪嗒一声,空盒子不知道歪到了哪里。
“我的咖啡喝完了,你去帮我买盒速溶咖啡,今天还要码字更新呢。”余严对着天平说道。
距离这里最近的超市,是一公里外的物美超市。一公里路,确实并不算远,但是很鸡肋。平常要走的话至少得7分钟,超市转一圈1分钟(这是保守估计,相当于进超市后就直奔咖啡柜,以抢劫的速度去到收银台,收银台恰好没有其他人所以不用等待,而自己掏出的钱刚刚正好,然后完成华丽的撤退),往返一次就是15分;而如果打小面的往返,全程最多三分钟,但代价就是少买两包康师傅红烧牛肉。这对余严是个很矛盾的问题。
一刻钟与方便面,两者不可兼得!
而如果是天平出马,情况就不一样了。他风驰电掣的一个来回,只需要5分钟时间,而代价只是……
“一罐可口可乐。”史天平讨价。
“成交。”余严拍板。
(本章平淡一下,给接下来的一章作个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