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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六千块钱买了一个城市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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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农村的我,骨子里却不喜欢农村生活,这也算是一个农村人的倔强吧。

    书上却总把农村生活描绘得无限美好。古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

    现代写田园生活之美的文案就更是多得不得了,诱惑得很多人对农村生活充满了向往。

    要我说屁呢!

    为啥?那是因为写这些诗词的人都有文化又不差钱,比如陶渊明是士大夫归隐,辛弃疾就更不用说了,那也是大官,是豪门。

    真正在地里刨食的农民,根本写不出这么浪漫文艺的调调。真正的农民写农村,写出来的也多是悲壮。比如路遥。

    我记得看一篇小说,作者写了那么一句:我同学娶了个甘肃老婆,老丈人来到我们这边丢了,找了一晚上没找着。第二天早晨回来了问他去哪了?他说在河边看了一晚上的水,觉得流掉了好可惜。

    把我给看哭了,这才是真实的农民。

    我记得刚分田到户那会,自己有了土地,农民恨不得在每一寸土地上都种上庄稼。那时候,我妈领着我和二姐在田埂上面种毛豆,大粪淋在草木灰上搅拌均匀了用来施肥。

    我妈挖地,我播种,二姐施肥。

    挖地要力气,播种比较轻松,施肥脏。

    种完豆子,二姐实在忍不住恶心,黄胆水都给呕了出来。一句话,农村生活真要有那么好,当年知识青年下乡就不会哭着喊着要进城了。有些女青年为了回城,不惜和油腻的大队干部睡觉。

    没有在长夜痛哭过的人,不足以谈人生。同样,没有靠着在土里刨食讨过生活的人,也不要跟我说什么喜欢农村。因为你喜欢的只是农村的美好,正如我喜欢风平浪静的大海。

    享受农村生活和在农村谋生活不是同一回事。

    当然,人各有志,有些人生来就是喜欢农村,反正我不喜欢在农村谋生,太苦太累太穷了,而且我生长在农村,还偏偏长了一双娇气的手,我的手一捏泥巴,就会开裂,钻心地疼。

    所以,我是无论如何要逃离农村的。

    到广州打工之后,觉得打工虽然也很辛苦,但比起在农村还是轻松太多了,挣得钱也比农村多一些。

    我就想着二姐在农村干了那么多年,也没攒下几个钱,不如和我一起去打工,也能给自己的婚事一个缓冲。

    被我这么一说,二姐有些动心了。

    本来,二姐有一个感情很好的未婚夫。

    未婚夫后来当兵去了,准备退伍回来就完婚。

    别看二姐从小就在田间地头摸爬滚打,却出落得十分水灵。天天干农活,有一种天然的健康美。而且她自己特别喜欢看书,所以,初中没毕业的她:什么春秋五霸战国七雄,什么三国演义杨家将,什么红楼梦西游记……哪样她都能侃侃而谈。

    一个集野性和知性并存的妙龄女子,活成了很多姑娘想要的样子。

    二姐长得好看,人聪明,做事又麻利,在村里当过代课老师,在乡里当过临时登记员,对二姐有意的小伙子,起码有一个加强连。

    后来,二姐在众多追求者中选中了她的未婚夫达哥。达哥是一个高大阳光帅气的小伙子,弹得一手好吉它,热情上进,和父母在家里种了一大片柑橘园。

    二姐和达哥恋爱关系稳定后,本来男方父母是想早点让他们完婚的,达哥却说想去体验下军营生活。二姐觉得也挺好的,她不想那么早结婚,还想在家里帮衬下父母,也好让我能顺利读书。等未婚夫退伍回来,我也上大学了,她结婚刚刚好。

    三年后,达哥退伍了。

    二姐本来得做准备嫁人了。

    谁知道未婚夫那边却要悔婚了,真的是计划没有变化快啊。

    达哥为啥要悔婚呢?

    因为人家退伍后,有——工——作——了。

    说到工作吧,我是觉得每个劳动者都有工作,农民种田是工作,我天天写稿也是工作。但在我们很多人眼里吧,有工作指的是拿财政工资的人,至少也得是体制内的事业编吧。

    没办法,我又没办法改变别人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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