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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在你身后I_Part 2 中局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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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起身,迈开步子,紧抓着手提包、编织袋和随身行李箱。一个穿着蓝色制服、佩戴着姓名牌的男人从我身边走过,我抓住他的胳膊问:“在哪儿?”

    他不解地盯着我。

    “白色电话。”我气喘吁吁地问,“白色电话在哪儿?”

    他指着旁边的一面墙。我提心吊胆地走过去,仿佛那东西不是电话而是毒蛇。我不敢伸手去碰电话——我犹豫的时间只有一会儿,但感觉却像是一千年——然后,我放下随身行李箱,取下话筒,对着话筒说出了我的新名字。一个陌生的声音说:“您就是斯特朗夫人吧?请稍等,有人打电话找您。”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话筒里传来转接电话的“咔嗒”声。然后,我听见了一个空洞的、带着回声的声音,仿佛说话者处在一条隧道或一个空房间,或一个坟墓。我对这个声音再熟悉不过了。

    “梅勒妮?梅勒妮,亲爱的,我是尼娜……梅勒妮?亲爱的,我是尼娜……”

    我扔掉话筒,连连后退。我身边的喧嚣吵嚷如潮水般退却,化为若有若无的遥远的背景噪声。我仿佛注视着一条长长的隧道,小小的人影在隧道里上下跳跃。我惊恐万端,逃命般穿过中央大厅,忘了随身行李箱和箱子里的钱,忘了航班,忘了一切。我的耳朵里只听得见那个死气沉沉的声音,如同深夜里的尖叫一般反复回响。

    快到大门时,一个搬运工快步朝我走来。我未做细想,只瞟了眼那个黑人他就跌倒在地。我从未如此粗暴而迅速地操控过任何人。男人蜷缩在地上,如同癫痫发作一般,不停地用面部撞击地砖。人们纷纷赶到搬运工身边,我钻出了自动打开的门。

    我站在路边,努力压制着心头的恐惧与困惑,但徒劳无功。每个靠近我的人的面庞都变成了尼娜那副苍白的微笑的脸。我转过身,手悬在胸前,紧抓着手提包和编织袋,俨然一个即将精神崩溃的老妇人。梅勒妮?亲爱的,我是尼娜……

    “想打车吗,女士?”

    我转头去看发问的人。一辆绿白相间的出租车不知何时停在了我身边。这辆车背后有一长串候客的出租车。司机是白人,三十多岁,胡子刮得很干净,但因为皮肤太白,可以隐隐看见明天即将长出的胡茬。

    “您要坐出租吗?”

    我点点头,却怎么样也拉不开门。司机探过身子,为我开了门。车厢的空气里混合着香烟、汗水和塑料的味道。车迅速驶离环形车道,我转过身,隔着后挡风玻璃张望。绿色的灯光掠过窗户和车顶,我看不出是否有车在跟踪我们。路上的车多得令人发狂。

    “我说,您这是要去哪儿啊?”司机大声问。

    我眨眨眼,大脑一片空白。“市中心?”他说,“酒店?”

    “是的。”我结结巴巴地答道,就像个与他语言不通的外国人。

    “哪家酒店?”

    我左眼忽然疼痛起来。接着,这股疼痛如同会流动一般,从我的头颅蔓延到脖子,乃至全身。我忽然感到无法呼吸,只得直挺挺地坐在车上,紧抓着手提包和编织袋,等待疼痛消退下去。“还是说去别的地方?”司机问。

    “不好意思,你说什么?”我的声音干涩,就像拂过玉米秆的热风。

    “上不上高速呢?”

    “喜来登。”这三个音节对我来说毫无意义。疼痛开始消退,但脑袋依旧发晕。

    “市中心的还是机场的?”

    “市中心。”我说,对自己在同司机谈什么压根儿不清楚。

    “好的。”

    我靠在冰冷的座背上。臭烘烘的车内,灯光以固定的频率扫过,让人不由得昏昏欲睡。我集中精力调整呼吸。耳朵里的嗡鸣愈来愈小,我听见了轮胎碾过潮湿路面的声音。梅勒妮,亲爱的……

    “你叫什么名字?”我低声问。

    “呃?”

    “你叫什么名字。”我厉声道。

    “斯蒂夫·伦顿。那边的工作证上写着呢。为什么问我的名字?”

    “你住在哪儿?”

    “问这个干什么?”

    我懒得跟他磨叽,猛然侵入了他的意志。尽管我头痛,还阵阵犯晕,但我还是运用了念控力。冲击是如此猛烈,司机一下子趴在了方向盘上。几秒之后,我才让他直起腰,将注意力转移到前方的路面上。

    “你住在哪儿?”

    无数影像闪过脑海。一个站在车库前的金发女人。

    说出来。

    “比尤拉高地。”司机声音呆板。

    “离这儿远吗?”

    “十五分钟车程。”

    “你一个人住吗?”

    悲伤。茫然。妒忌。金发女人抱着流着鼻涕的孩子。愤怒的争吵。远去的红裙子。从视野中消失的旅行车。顾影自怜。痛不欲生。一首令人伤感的西部乡村歌曲。

    “去你家。”我说。我闭上眼,听着轮胎刷刷地碾过湿滑的路面。

    司机家里没有亮灯。这片新社区的房子都一样狭小而简陋——灰泥墙,一扇对着方形小院子的“观景窗”,一个同房子其他部分加在一起大小相仿的车库。没有人看见我们的车开了回来。司机打开车库门,将出租车开进去。车库里停着一辆新型别克,深蓝色,也可能是黑色,灯光太暗我看不分明。我让他把别克车退到车道上,然后回来。我没有让他熄掉出租车的引擎。司机拉下了车库门。

    “带我看看你家。”我柔声道。这里和我想象得一样,令人备感压抑。洗碗池里堆满了盘子,袜子和内裤胡乱地扔在卧室地板上,报纸到处都是,画像里天真无邪的孩子俯视着这一团乱麻。

    “你的枪在哪儿?”我问。我不需要四处翻找就知道他有武器。这里毕竟是南方。司机眨眨眼,带我来到楼下灯光昏暗的工作间。煤渣砖墙上挂着裸女老挂历。司机朝一个廉价的金属柜点点头,那里放着一把霰弹枪、一把猎枪和两把手枪。手枪被油腻的烂布裹着。一把是打靶用手枪,长枪管,单发射击,小口径;另一把是更常见的左轮手枪,点38口径,六英寸长枪管,与查尔斯的遗物有点儿像。我把三盒子弹和左轮手枪放进编织袋,然后我们上楼进入厨房。

    他把别克的钥匙给我。我们坐在厨房餐桌旁。我思考着要让他在字条上写什么。他这样的人并不罕见——孤独,自责,生活难以为继。警察会发现枪不见了,而且肯定会寻找别克车,但字条上真实的笔迹,以及他选择的死亡方式,应该会消除警察对

    他或许死于他杀的怀疑。

    司机回到了出租车上。对着厨房门的车库只开了几秒钟,尾气就已经熏得我开始流泪了。出租车的引擎听上去无比嘈杂。我最后瞟了眼司机,他身体直挺,双手紧握方向盘,双眼仿佛正紧盯着高速公路的尽头。我关上了厨房门。

    我应该立即离开,但我得先坐下。我双手颤抖,右腿也不住地打战,引发髋关节刺痛。我紧抓住覆在桌面上的福米加抗热硬塑料薄板,闭上眼睛。梅勒妮?亲爱的,我是尼娜……我绝没有听错这个声音。要么就是尼娜仍在追杀我,要么就是我疯了。她额头的洞有硬币大小,是完美的圆形。我没有看见洞里有血。

    我在碗橱里寻找红酒或白兰地,但我只找到了半瓶杰克·丹尼尔斯威士忌。我发现一个干净的玻璃杯,将酒倒进去喝光。灼烧感从喉咙和胃中传来,但我将杯子洗干净放回碗橱时双手不再像之前那么颤抖了。

    一个念头闪过脑海:回机场去怎么样?我立即放弃了这个想法。我的行李已经在去巴黎的路上了。我可以乘稍晚的泛美航空公司航班跟过去,但单是想到要坐飞机,我就不寒而栗。威利将身体陷入座椅,转头与同伴对话。然后——爆炸,尖叫,夜空中漫长的下坠,坠入深渊。不,我以后都不想坐飞机了。

    出租车引擎的轰鸣透过车库门传来。单调而重复的悸动。司机进入车库已经半个多小时了。我应该离开了。

    我环顾左右,确认附近没人,然后关上了前门。我仿佛听见了司机心脏停跳的声音。钻进别克车后,车库内出租车的引擎声就几乎听不到了。惊慌的我无法把钥匙插进点火开关,但过了几秒后,我放慢速度再次尝试,引擎立刻就启动了。我又花了一分钟调整座椅、后视镜,以及寻找车灯开关。我已经有很多年没开过车了——我是说真正自己开车。我把车退出车道,沿着蜿蜒的住宅区街道缓缓前行。我突然想起,自己既没有目标,也没有备案。我之前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土伦附近的别墅和那里的新身份上。比阿特丽斯·斯特朗只不过是一副面具,一个旅行中临时用的别名。我突然意识到,我落在机场电话旁的随身行李箱中有一万二千美元现金。我的手提袋和编织袋中还有九千美元旅行支票,我的护照和其他身份证件也在里面,但我现在所有的衣服只剩身上这件深蓝色正装。想起早上买的那么多漂亮衣服,我就喉头一紧,流出了眼泪。交通信号灯变绿了,身后某个白痴正不耐烦地按着喇叭。我连忙摇了摇头,发动了汽车。

    所幸我找到了州际高速公路,往北开去。瞥见指示机场出口的绿色路牌时,我不由得犹豫起来。我的随身行李箱也许还在电话旁边。改签航班也很容易。但我径直开了过去。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我再次返回那座灯火通明的大陵墓,去听尼娜的喃喃呼唤。我又一次颤抖起来,因为一幅画面涌入了我的脑海:尼娜一本正经地坐在环球航空公司的候机厅里——两个小时前我也在那里待过——穿着我最后一次见她时她穿的那条粉红色裙子,手提包放在大腿上,双手十指交叉放在手提包上;她的眼睛还是那么蓝,额头上有一个硬币大小的孔洞,孔洞四周有一片瘀青;她嘴咧得很开,但笑容苍白;她的牙齿仿佛被磨尖了一般。她也将登上飞机。她在等我。

    我不停地瞟后视镜,变化车道和车速,我甚至下了两次高速,但刚下来就从另一侧的坡道重返高速。很难判断是否有人在跟踪我,但我想应该没有。对面来车的车灯晃得我眼睛生疼。我的双手又发抖了。我把车窗打开一条小缝,让夜晚的冷空气刺激我的脖颈。我后悔没有带上那瓶威士忌。

    路牌告诉我,沿着85号州际高速公路向北,即可抵达北卡罗来纳州的夏洛特。我讨厌北方。北方佬沉默寡言,北方城市灰扑扑的,北方气候寒冷,很少看得到太阳。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憎恨北方,尤其是北方的冬天。除非万不得已,我绝不会去那里。

    我跟在一排车后面,从立体交叉桥驶下了高速。头顶上悬挂的路牌告诉我,我离北卡罗来纳州的夏洛特还有两百四十英里,离北卡罗来纳州的达勒姆还有三百三十七英里,离弗吉尼亚州的里士满还有五百四十英里,离华盛顿特区还有六百五十英里。

    我用尽全身力气抓紧方向盘,跟上周围车辆的疯狂速度,向北驶入夜色之中。

    “嘿,女士!”

    我猛地醒来,盯着窗外离我只有几英寸的鬼影。借着明媚的阳光,我看见他那啮齿动物般的面孔几乎被长发覆盖,小小的眼睛滴溜乱转,长鼻子,皮肤脏兮兮,嘴唇干裂。鬼影挤出一个微笑,露出一排尖尖的黄牙,门牙断了。这个男孩顶多十七岁。“嘿,女士,你同我顺路吗?”

    我坐起来摇摇头。临近正午的阳光射入密封的车中,我感觉相当暖和。我把别克车内部打量了一圈,一时间竟想不起自己为什么睡在车里,而不是在家里的床上。然后我想起自己开了一整夜的车,最后在疲惫的重压下停在空荡荡的路边休息区,沉沉睡去。我开了多久?我模模糊糊地记得自己在停车之前不久路过一个路牌,上面写着北卡罗来纳州的格陵斯堡出口。

    “女士!”邋遢鬼用脏兮兮的指节敲打着车窗。

    我摁下按钮,降下车窗,但什么都没有发生。幽闭恐惧症让我手足无措,但片刻之后我就想起引擎还没发动。这辆古怪的机器里的一切都是电动的。我注意到燃料指示器几乎还是满格。我想起昨晚我放弃了好几个自助加油站,最后才在一家有工作人员的加油站停下来。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自降身价,去亲手给我的车加油。车窗嘶嘶落下。

    “我能搭个便车吗,女士?”男孩的鼻音同他的外貌一样令人恶心。他穿着肮脏的军款夹克,只携带着小背包和睡袋。他背后,过往车辆的挡风玻璃反射着阳光。我突然感觉自己就像一个逃课生,挣脱了束缚,自由自在。车外的男孩抽了抽鼻子,又用袖子擦了擦。

    “你要搭多远?”我问。

    “北边。”男孩耸了耸肩。我忍不住叹息,我们竟然培养出了这样一代人,连一个简单的问题都无法回答。

    “你父母知道你在搭便车吗?”

    他又耸了耸肩,其实只是提起了一侧的肩膀,仿佛耸双肩的动作会消耗太大的能量。我立即猜出,这个男孩是出逃者,很有可能是小偷。谁都不会蠢到把这样一个危险人物带上车。

    “上来吧。”我说,按下车锁开关,打开了副驾驶一侧的车门。

    我们在达勒姆停下吃早餐。看着塑料菜单上的图案,男孩皱起眉,眯眼看着我。“呃,我不能吃。我没钱买这个。你知道,我的钱都花在去我叔叔家的路上了,但是……”

    “没关系。”我说,“我请你。”他说他要去华盛顿他叔叔家,我假装相信。我再次问他要搭多远的便车,他眯眼反问我:“你要走多远?”我暗示华盛顿是我的目的地,他再次露出被尼古丁染黄的牙齿,说:“不错,我叔叔就住那儿。我就是要去那儿,去我叔叔家,就在华盛顿。”男孩对女服务员嘟囔了两句下单,然后俯身玩起了叉子。我最近见过的年轻人都同这孩子一个德行,说不清他们是真的智力低下,还是缺乏教育。如今三十岁以下的人基本都可以归入这两类。

    我啜了口咖啡,问:“你说你叫文森特?”

    “是啊。”男孩把头埋在杯子上,就像一匹低头喝水的马。两者发出的饮水声如出一辙。

    “好名字。文森特什么?”

    “呃?”

    “你姓什么,文森特?”

    男孩再次低头饮水,为自己争取思考的时间。他飞快地瞟了我一眼,如同怯生生的耗子。“呃……文森特·皮尔斯。”

    我点点头。男孩差点儿说成了文森特·普赖斯。六十年代晚期,我在马德里的艺术品拍卖会上与普赖斯见过一面。他是个非常温柔的男人,举止优雅,一双随时都软绵绵的大手。我们讨论了艺术、烹饪和西班牙文化。当时,普赖斯正在代表某个美国大公司收购原创艺术品。我觉得他相当讨人喜欢。直到许多年后,我才发现他曾出演过那么多恐怖电影。说不定他和威利还曾经合作过。

    “你搭便车去华盛顿你叔叔家?”

    “是啊。”

    “圣诞假期。”我说,“学校肯定放假了吧。”

    “是啊。”

    “你叔叔住在华盛顿的什么地方?”

    文森特再次埋下头。他的头发就像一团从油里捞出来的乱麻。每隔几秒,他就会懒洋洋地举起一只手,把一缕头发从眼前拨开。这动作就像抽搐一样停不下来。我认识这个流浪汉不到一小时,但他的怪癖已经令我发狂了。

    “是城郊的住宅区吧?”我提醒道。

    “不错。”

    “哪个住宅区,文森特?华盛顿城郊的住宅区可不少。或许我们会路过那里,然后我就可以把你放下。是比较高档的社区吧?”

    “是啊。我叔叔,他很有钱。我们家非常富,你知道吧?”

    我不由得瞟了眼他肮脏的军款夹克,夹克如今敞开着,露出一件破破烂烂的黑色运动衫。他的脏兮兮的牛仔裤已经被穿破了几个洞。当然,我知道他这副打扮根本无法透露身份。文森特可以是J. 保罗·格蒂的孙子,以穿这种破衣烂衫为荣。我记得,我的查尔斯穿的是崭新的丝绸西装。我记得,罗杰·哈里森每次见面都会精心打扮;即使是一趟短途远足,他也要穿上旅行斗篷、外套和马裤;出席晚上的活动时,他会系领带,穿上晚礼服。在装束方面,美国平等主义倾向显然已登峰造极。原本丰富多彩的服装被缩减到社会最低着装水平——仅供裹体的几块烂布。

    “切维柴斯?”我问。

    “呃?”文森特眯眼看着我。

    “你叔叔住的社区是不是切维柴斯?”

    他摇摇头。

    “贝塞斯达?银泉?塔科马公园?”

    文森特皱着眉,似乎在思考这些名字。他正要开口,我就打断了他。

    “哦,我知道了。”我说,“如果你叔叔是富人,那他就很可能住在贝沙湾。对不对?”

    “不错。”文森特说,松了一大口气,“就是那个地方。”

    我点点头,我的烤面包和茶到了。文森特的鸡蛋、香肠、土豆煎饼、火腿和奶蛋饼也摆在他面前。我们默默地吃着饭,只听得见他“啪嗒、啪嗒”的进食声。

    过达勒姆之后,85号州际高速公路又恢复成正北走向。我们吃完早餐后一个小时多一点儿就进入了弗吉尼亚州。我小时候,家人常带我到弗吉尼亚拜访朋友和亲戚。我们一般会坐火车,但我最中意的交通工具是停靠在纽波特纽斯的小而舒适的夜班邮船。而现在,我开着一辆体型过大、动力不足的别克,向北行驶在四车道的高速公路上,听着广播中的黑人福音音乐,把车窗留下一条缝,以驱散呼呼大睡的搭便车者身上散发的汗味和尿味。

    我们经过了里士满。文森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我问他是否愿意开会儿车。为了能跟上其他车的速度,我手脚肌肉紧绷,现在已经酸痛起来。高速路上没人遵守五十五英里时速的限制。我的眼睛也干涩难受。

    “好啊。你真让开?”文森特问。

    “是的。”我说,“我想你会开得很认真吧。”

    “那当然。”

    我们找到一个休息区,交换了位置。文森特单手搭在方向盘上,眼皮子都快合上了,我不由得担心他会打瞌睡,但我转念一想,现代汽车的操控已经相当简单,即便是黑猩猩也能开,便不再担忧。我把座椅放倒到最低位置,闭上眼睛。“到阿灵顿之后叫醒我,好吗,文森特?”

    他咕哝了两句。我把手提包放在前排两个座椅中间,我知道文森特会不时朝手提包瞟一眼。我从厚厚一摞现金里抽出钱来付早餐费的时候,就发现他沉重的眼皮突然抬起了一下。我这时候睡觉实际上冒了很大的风险,但我实在太困了。华盛顿的广播电台里播放着巴赫的协奏曲。轮胎摩擦地面的刷刷声和错车时的嗖嗖声让我不到一分钟就沉入了梦乡。

    汽车的晃动刚一消失,我就警觉地彻底清醒过来,就像捕食者觉察到猎物在靠近一样。

    我们停在一个未完工的休息区里。冬季黄昏斜射的阳光表明我已经睡了大概一个小时;繁忙的车流表明我们已经离华盛顿不远。文森特手中的折叠小刀表明我遇上了麻烦。他数了数我的旅行支票,抬头看着我。我无动于衷地盯着他。

    “你得给我签字。”他压低声音说。

    我继续盯着他。

    “你他妈的必须在这些东西上签字。”搭便车者低吼道。他的头发掉下来挡住了眼睛,他拨开了头发。“你马上给我签字。”

    “不。”

    文森特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口水濡湿了薄嘴唇。我觉得他真的会杀了我——尽管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二十码外就是穿梭的车流,除了波托马克河没有地方可以抛尸——但即便是迟钝的文森特也明白,他需要我在支票上签字。

    “听着,老太婆。”他说,一把抓住了我的裙子,“如果你不签字,我就会把你的鼻子割下来。听懂了吗,老太婆?”刀片离我的眼睛只有几英寸。

    我看了眼抓住我裙子的那双脏手,忍不住叹息。我忽然想起三十年前进入酒店房间的情形——那是在另一个国家,另一个世界——我看见一个光头但很英俊、穿着晚礼服的男人在翻找我的首饰盒。那个小偷被发现后,自嘲地笑了笑,对我微微鞠躬。我想念索恩先生的那份优雅。我对他的操控是如此轻松,他甚至不需要我的任何调教,就可以静静地完成我下达的指令。

    “快点。”抓着我裙子的肮脏男孩催促道,把刀子举到我的脖子上。“这是你自找的。”文森特说。他眼中闪过一道光,我知道那同钱没有任何关系。

    “好的。”我说。他的动作骤然僵住。他挣扎了几秒钟,直到额头上青筋暴起。他咬牙切齿,眼睛圆睁,持刀的手掉转方向,刀尖对准自己的脸。

    “开始吧。”我轻声说。

    锋利的刀片旋转到与脸垂直的位置,然后插入薄薄的嘴唇,插入破损的黄色门牙。

    “现在——”我轻声说。

    刀片进入他口中,割开牙龈和舌头。他抿上嘴唇,盖住刀片。柔软的上腭一碰到刀尖,刀片就染上了鲜血。

    “该上课了。”我露出微笑,开始给他上第一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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