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统二年的借据
夏淳海是梅县的县令,一天,他刚坐到大堂之上,衙役就递给他一个诉状,他展开诉状一看,见控告人名叫王福,控告翁子明拖欠债务不还,并在诉状的后面附上了借据一张,上写:
“宣统二年六月三十日,向王福借银五百两整。翁子明。”
夏淳海立即差人把王福和翁子明传到了堂上。他把两个人审视一番,开口问王福:
“翁子明借银五百两不还,确有其事吗?”
“小人不敢撒谎,确实借给了翁子明五百两银子!”
夏淳海又问翁子明:“瞧你貌似正人君子,为什么借债不还?”
翁子明竭力申辨道:“小人从未向他借过银子,请大人明察。”
“住嘴,你还敢抵赖!”夏淳海厉声吼道,“你看,这里有借据一张为证。”
夏淳海把借据拿到翁子明面前让他细看。翁子明左右看了几眼,喊道:“冤枉啊,小人根本没写过这样的借据,这是假的!”
“假的?”夏淳海轻蔑地看了翁子明一眼,说道,“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啊!好吧,我让你自己写出个证据来,如果字迹相同,我看你还有什么说的。”夏淳海说完,拿过纸笔,自己念一句,让翁子明写一句。
“宣统二年六月三十日……”
夏淳海念完,翁子明写毕。夏淳海拿着写好的纸条和借据上的字一对照,字迹竟然一模一样。
翁子明暗自叫苦不迭,感到再争辩也无济于事,只得承认了过错,答应立即偿还所欠银两。
那个王福站在一旁高兴得差点儿乐出声来。他暗自笑道:“遇着这样糊涂官,该着我王福发财……”
可是,王福高兴得早了点,就在夏淳海正要结案判决的时候,太史杨公忽然来到了县衙门。他见夏淳海拿着一个诉状正要宣判,就要过来诉状,想要看个究竟。他看完之后抬起头对夏淳海说道:“这借据是假的!”夏淳海很是惊讶,忙问道:“您怎么知道这借据是假的?”
杨公如此这般一说,夏淳海明白了。追问王福,他面红耳赤,终于交待了真情。原来,王福花一百两银子买通了善于冒充别人笔迹的师爷魏财,并让魏财摹仿翁子明的笔迹写下了这张假借据,企图诈骗翁子明的银子。但是没想到假借据却被太史杨公一眼识破了。
太史杨公从什么地方看出来了这张借据是假的呢?
博物断案——
杨公告诉夏淳海宣统二年六月并没有三十日。夏淳海马上派人去查《万年历》,果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