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第一次见到不施粉黛的她,唐砚华好一会儿都没回过神来,甚至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阿岚?你……”
“砚哥,你怎么起来了,我还没来得及化妆,你等我一会儿,这个粥快好了,我让秦妈来看一下。”
黎岚是苦人家的孩子,所以她自小什么都会,挑水砍柴做饭,手艺也还算是不错的。
不过唐砚华不是一般人,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一般她不敢亲自下厨给他弄吃的,因为他口味非常挑剔。
不过,今儿早上起来,她却是一时兴起,想要亲自给他做一顿早餐,佣人秦妈指导了一个早上,她才勉强觉得能端上桌。
可是,她看到唐砚华站在门口,突然想起自己还没化妆和换衣服,不施粉黛站在唐砚华面前,她十分不自在,低着头就要小跑出去。
“不用,就这样挺好。把粥端过来吧,我在饭厅等你。”
唐砚华皱着眉头,拉住了低着头就要往外跑的女人,丢下一句话,自己反倒先走了出去。
黎岚愣在了原地,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好一会儿都没回过神来。
他说,就这样挺好吗?
他不是喜欢将自己打扮得十分精致的女人吗?
当初如果不是他,可能她也不会刻意去打扮自己,让自己在大众眼里成为妖娆的女人。
果然,唐砚华的心,她黎岚是没有办法摸得清的。
她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了,美人迟暮,她也会老,所以她见到唐砚华过来的时候不免慌张。
既然他说这样挺好,她是不是也不应该过于纠结?
唐砚华坐在饭厅,一边等着早餐一边看着早上的沪报,看到穿着一件睡衣的黎岚走了过去,手里端着一锅粥,看上去似乎很不好意思,一直低着头没看他。
唐砚华来了兴趣,这样的黎岚,他记得自己见过,不过却是她刚刚跟着自己的时候吧。
后来,她变了,变成了自己曾经喜欢的女人的一般样子。
这会儿,他甚至有些怀念那个动不动脸红的女人。
眼前这个因为不施粉黛而不愿意抬头的女人,也可爱。
唐砚华把手上的沪报搁下了,饶有兴趣地看着认识给他盛粥的黎岚。
有个女人为自己洗手作羹汤,其实感觉也挺好。
不过可惜的是,他只是需要一个妻子,不需要为自己做羹汤的女人。
他是唐家的长子,只能也只会娶一个对自己的事业和身份家庭有利益的女人。
爱情这种东西,不适合他。
就算只是随便玩一玩,他也并不是很有兴趣。
“砚哥,你试一试这个粥的味道,看看合不合你的口味。”
“好。你也过来坐吧,陪我吃。”
唐砚华语气比较温柔,让黎岚感觉到了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也乖乖地坐在一旁和他一起用早餐。
在正午时分用完早餐之后,唐砚华也没有急着去做事,而是赖在小公馆听留声机,听的还是黎岚最近的新歌,后者更是摸不着头脑了。
她知道唐砚华喜欢她的歌,可是还不至于大白天的不去工作在这里悠闲地听歌。
“过来陪我坐一会儿。”
“砚哥,你不用去码头和洋行看看吗?”
黎岚疑惑地开口,哪怕她私心里恨不得他一直留在小公馆陪着自己,能看到他总是好的。
“花钱请了那么多人干什么吃的,如果我就不在一天能乱套,那么证明我该换人了。”
唐砚华皱起眉头,似乎很不耐烦在这个悠闲的时刻听她说这些。
黎岚也识趣地住口,没有再说话,而是安静地在他怀里。
唐砚华伸手摸着她的秀发,轻声开口。
“新歌很好听,我让人给你写了新歌,看你喜不喜欢,到时候第一个唱给我听?”
这会儿,他的声音带着一种魅惑的感觉,黎岚鬼使神差的,甚至没听清他话里说的什么就已经乖乖地点头了。
“今晚在百乐门上台吗?”
“嗯,差不多每天都去。”
“我去给你撑场子?”
“谢谢砚哥。”
“我比较喜欢我的女人用别的方式感谢我,而不是这种不痛不痒的口头感谢。”
唐砚华也不知道自己今天是怎么样了,就特别想要逗一逗黎岚,她真的和往常不太一样,也激起了他的兴趣。
黎岚听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细声地嗯了一声,随后想起些什么,便再开口。
“砚哥,我有件事想和你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