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男人,拼了老命抓回一只小狗,才啼笑皆非地哄闹而去。
朱先生以做股票为业,整个下午没事干,抱着小狗,坐在她家门口,等失主回来认领。
她下班后,开着march闯进巷弄中,忙着找停车位。朱先生兴奋地对着粉红色的车子大叫:“你看,我帮你找到猛男了。”
“猛男”看见车子里探出一头棕黄色的卷发,仿佛认出是它的主人,激动地哀嚎不已,无法自制地要挣脱朱先生的手掌,往粉红色的小march扑过去。
幸好,朱先生因为担心“猛男”再度跑掉,用力紧紧抓着它,才没有在最关键的时刻酿成乐极生悲的意外。
虽然失而复得,变调的感情已经不值得留恋
该来的悲剧,还是得来。
停好车子的她倒真的是沉得住气,一步一步走近自己的家园,冷冷地看着朱先生掌握中的“猛男”即便和它四目交接时,看见它潮湿的眼眶,依然能够铁了心地说:“朱先生,你弄错了!它不是我家的猛男。”
“不是猛男?”朱先生看见她的态度那么坚持,自己的信念就开始动摇了“哇?我真的搞错啦?是啊,我也觉得好像不是,又好像是猛男,不会变得这么脏嘛!也不会得这种皮肤病嘛!”
“呃,是啊,我们家猛男很爱干净,它不是猛男。”
决定六亲不认的她“哐”一声进门,把铁门重重地甩了关上。
猛男地趴在铁门的缝隙间,低声哀嚎,不肯离去。从那一刻开始“猛男”就成了邻里巷弄中的流浪狗。它的主人坚持不肯认它,倒是几位邻居不忍心看它饿死,轮流拿东西喂它。
每天晚上倒垃圾的时候“猛男”还是会追着她的脚步,跟到巷口的垃圾车。只不过她不再叫唤“猛男,别乱跑!”、“猛男,回来!”;而是憎恶地低声喊着:“别过来!”、“走开!”
用情最深的女人,有最绝对的洁癖,容不得背叛的感情。或者,她总在对方背叛前,千方百计甩掉这份感情,再回头也绝对不要!
在女人眼中,不知洁身自好的男人,比流浪狗都不如。男人,可得小心自爱啊!
留住幸福的光芒
洁身自爱,是赢得信赖与尊重的不二法门;
自由,专属于懂得自律的人。
你再这么色迷迷地看我的身材,我立刻就会翻脸!——
与其说是因为男人的智商太低,
不如承认男人的自尊心太强,无法面对被否决的事实。
女人学会很勇敢地直接说“不!”的同时,
男人也要进步到学会微笑地接受对方的拒绝。
男人,是一种很难拒绝的动物。这是她对异性惟一的刻板印象。
所谓的“很难拒绝”包括两种意义。一、是男人很难接受“被女人拒绝”的事实;二、是女人很难拒绝男人。
从学校毕业之前,有一位自称已经暗恋她四年的男同学,表示他鼓起了生平最大的勇气大胆向她求爱,受宠若惊的她,一下子真的没有反应过来,整个人呆滞了大约有三分钟,难以取舍。
取之不易,因为他百分之百不是她想要的型;舍之也难,因为对方条件并不太差。如果不苛求的话,他应该会是个有情有义的好男人,将来也可能是认真负责的好丈夫。可是,她很清楚知道自己十分要求完美、不肯轻易妥协的个性,不适合这样蒙着眼睛耗下去。
犹豫了很久,心一横必须当机立断的那一刻,她决定很有风度地行使否决权,却带着微笑,客客气气地说:“我害怕我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好,可能配不上你。”
他说:“你不要客气啦!人都没有完美,我也有我的缺点。给我一次机会,好吗?”于是,当天她跟他看了电影、吃了饭,还约了几次会。尽管,每次过程中都不舒服得几乎令她反胃,她还是勉强配合。
直到交往几个月,最后实在伪装不下去了,她才委屈地说:“我们真的不适合。”
他气得大叫:“为什么你不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