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回来。”
好的,聪明的帅哥终于明白了。
扭头就走,刷一下就闪人不见了。
顿时剩下我独自一人呆在这荒山野岭,林深草长的地方。
一阵风过,嗖嗖生寒,连月亮忽然也被乌云遮住了,几乎伸手不见五指。
这个不会有老虎吧?
我真有点想哭了。
正在抖抖瑟瑟的时候,忽然远远传来了歌声,起先以为是幻觉,侧耳倾听,却真的是歌声。男子的嗓音,低沉清冽,仿佛一缕清风拂面而来。
啊啊!
虽然只交谈不过廖廖数句,但我已经记得他的声音,没想到唱起歌也这般好听。隔得甚远,唱的是什么词听不清楚,只听他轻轻敲着树干,漫声而歌,很明显是在告诉我,他还在这里。我眼圈一红,差点没感动得又要哭,我这两天咋就这么脆弱呢,可是知道他其实并没有走太远的感觉真好,起码,我不怕老虎了。
奔波了大半夜,到了天亮时分,也已经找到市集打尖,但两个人都不想说话,我是伤口疼,他想必是累的。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不知为什么,伤口越来越疼,疼得我连粥都吞不下去一口,人也昏昏沉沉的,只想睡觉。
见我委顿的样子,帅哥也非常着急,但他还是十分镇定,在集市上雇了一辆大车,买了几匹马驮着茶砖,又雇了几个马夫,自己也买了一套衣裳换了,扮作是贩茶的茶商,安排得井井有条。才将我抱上了大车,对我说道:“敌人非同小可,眼下咱们只好往北去,等到了顺庆府就有法子可想了。”
我对元代地理一窍不通,也不知道那个顺庆府具体在哪里,而且伤口确实疼得厉害,所以没力气说话。再说,跟有钱的男人在一块儿,有一个好处就是万事不必操心。雇来的这辆大车不仅十分宽敞,而且非常干净。车里铺了厚毡,软绵绵的,我本来就觉得很累,在车里躺着,摇摇晃晃,不一会儿就要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很长,虽然大车偶尔晃得伤口疼,但我精神不济,总是迷迷糊糊的睡着。等我彻底醒转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马队正投宿一间客栈。店小二和马夫忙着卸货牵马,我勉强爬起来扒着车窗往外看,不想使错了劲,牵动胸口的伤处,不由得哼了一声,顿时满头冷汗。就在此时,车帏一挑,露出帅哥那张非常养眼的脸,倒是十分关切的问我:“怎么了?”
我不好意思说是伤口疼,只好说饿了。
跟着有钱男人的另一个好处就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吃到大鱼大肉。
我现在充分理解为啥很多女人要傍大款,因为钱的好处实在太多了。比如现在,桌子上四盘大菜,分别是传说中的芙蓉鸡,酥骨鱼,腰肚双脆,团鱼羹,还有一大海碗我不认识的汤,热气腾腾,鲜香无比。两个人叫这么多菜,真是奢侈啊顾不上伤口疼,飞快得拿了双筷子在手里,两眼放光瞅着这些香喷喷的大鱼大肉,咽了口口水,准备好生大吃一顿。
刚刚伸出筷子去,帅哥却道:“且慢。”
吃饭乃人生第一大事,还有什么比吃更重要的?
只见他从袖中摸出一枚蜡丸,捏碎了才瞧出,原来里面是黑乎乎的大药丸子,啊啊,好大一只风干狮子头耶不过这颜色实在太诡异了。他道:“这是治伤的药,要饭前服下。”
这样一只药丸子,足足有核桃那么大,而且蜡衣一碎就闻到一股异味,像榴莲又不像榴莲,像臭豆腐又不像臭豆腐,总之闻着奇臭无比,我试探着拿得近些,顿时中人欲呕,真令我非常怀疑这是不是毒药。
邻桌的客人已经在掩鼻了,我两眼泪汪汪的望着帅哥,这样的东西叫我怎么吞得进去啊?
可惜帅哥竟然丝毫不怜香惜玉,只说了一个字:“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