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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蝶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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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一个暮年男人和一个青春女子偶然邂逅,又匆匆分手。从此这个欢场女子的天真烂漫和美丽铭刻在他内心,无法磨灭,不经意间,引发人们对于婚姻和爱情的思考。故事似乎很老套,写法却很新颖别致。尤其是蝶狼的形象,塑造得特别生动。  假若你在街上碰到了我的蝶狼,您一定会被她迷住。

    那时您的症状是:忍不住一眼又一眼地看她,即使您走到了一个看不到她的地方,您仍然会回过头来,一次次地望。有人作了这样的抽样调查,说我的蝶狼只要上了街,那些正值壮年的男人,平均要看她五眼。而且,那个看她五眼的心,也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面,惶惑而失落。这种感觉其实很好,无论是对我的蝶狼而言,还是对那些男人而言,他们都各复其所,最重要的是,我的蝶狼会让你在一瞬间,回到十七八岁时的感觉,回到你情窦初开时的感觉里面。

    可是,我将这个秘密告诉了你,你要是在街了碰到了我的蝶狼,无论你怎么样惶惑或失落,你可千万别忘了告诉我,你是在哪儿看到我的蝶狼的。因为我正在找我的蝶狼。我敢保证,只要你在街上,看到了一个令你惶惑并夫失落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就一定是我的蝶狼。她的长相,我其实说不出一点特点来,我只能说出你看到她时人的感觉。你的感觉,就是她的特点,你一见到她,你就会惶惑并失浇,而且会回到十七八岁时的感觉里面去,回到你情窦初开时的感觉里面去。

    我第一次看到蝶狼,就是这种感觉。而且,我的很多朋友第一次见到蝶狼时也是这种感觉。而且,至少有一百次在街上我与男人打架,都是因为那些男人与我有着同样的感觉。我第一次看到蝶狼,是在北京西单的大街上。蝶狼用双肘把外衣绷着,像蝶狼一样朝我走来。蝶狼的内衣是一件很普的白提花绒。蝶狼看上去十八九岁,她每走动一步,双臂就像翅膀一样,飞动一下。更生动的是她的前面,灵活地颤动着,可生动哪。她看上去既成熟又无邪,让人远远地,或者近近地看着她,一恍然就让人回到了十七八岁的时光里,接着就的一种说清的感觉,把心缠绵着,像喝了半熟的柚子压榨出来的汁,让人浑身难受。

    蝶狼后来对我说,她从第一眼看到我的眼睛,就发现我眼睛里有东西。她还说她的意思绝不是说我是一个色鬼。她仅仅只说明了我眼睛里有一种让她不安的东西。其实,那时我只在西单街上麻木的人流中最放胆看她的一个。蝶狼向我走来,一边走一边看着我的眼睛。走到了我的跟前,蝶狼突然笑逐颜开,说:“叔叔,您好。”蝶狼把一双胳膊抱在了胸前。我停下脚步,也把双手抱在胸前。我说:“能告诉叔叔,你的名字吗?”

    “我叫蝶狼。”

    我听到她的名字时,心里又惶惑起来。我说:“我去坐地铁,你也去坐地铁吗?”

    蝶狼说:“我怕地铁钻到美国去了,我们还是走走吧。”

    我说:“蝶狼,我有一个赵姓的朋友,开了一个雕刻厂,用汉白玉雕了很多美女。”

    蝶狼说:“您是说,我就是那个九姓赵的雕刻出来的?这种赞美方式我很喜欢,可是内容老掉牙了。不如我就是蝶狼。”

    我说:“蝶狼蝶狼满天飞,你一飞,我就看不见你啦。”

    蝶狼说:“我飞进你的心里,然后歇着,老歇在那儿。”

    蝶狼说到这儿,竟跃身一飞,飞到我身上。到了我身上,她双手箍着我的脖子,双腿绞在我的腰上。她身上,所有她该珍惜的部位,都紧靠在我的身上。我的手其实也抱住了她的没有衣服的小腰。她让我感觉到她浑身的弹性和活力。蝶狼在西单的大街上,用胸和头发搔着我的脸,撒着娇说:“叔叔,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在北京西单的大街上,我把我的名字告诉了蝶狼,然后拉着她,混入刚刚从地铁里涌出来的人流。我和蝶狼在人流中飞一样穿行。

    你看到这儿,一定会笑我。一个大老爷们,在西单的大街上追到手一个来历不明而且有点美丽的少女,就当成事儿到处炫耀,挺牛逼的,也挺做作的,竟然还让人看到蝶狼了就告诉他,一边歇着去吧,这点儿小烂事儿,在北京任何一条大街上,天天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哪。

    你这样想也对。因为你没看见我后面这些字儿。要说仅仅就前央这点小事儿,还真不值一提,咱一个大老爷们儿,唬弄人也得拿大事儿来整,成天陈芝麻烂漫谷子的,像个小女儿闲着没事儿拉嗑儿,那叫做无聊。咱大老爷们儿爱美没错,可是和蝶狼这样的女孩子逛逛街,逛完了,她一飞走,就啥事儿没有了,又回到我先前走的方向上,往前走,直到回到自己原生一成不变的生活里为止。

    可是,事情往往有些意想不到。我和蝶狼走在大街上,不停地走动,让蝶狼玉一样的脸蛋有了两片艳若桃花的红润。看看蝶狼,再看看迎面走来的一张张没有颜色的脸,我心里美极了。在这种行进中,我的身体也飘了起来,步子也大了起来。我把蝶狼也带动了。蝶狼说:“段叔叔,我快成了您的翅膀了。”

    蝶狼这样说,我身上的血就奔涌得更快了,我把她带得快飞起来的时候,蝶狼的脚脖子一下了就歪了。她疼得蹬下来,脸上被疼痛染成鲜红。

    蝶狼说:“我折了一只翅膀,段叔叔,你得背我。”

    我把她抱起来,像西部电影里的抱着死去的美女一样,慢慢往前走起来,蝶狼躺在我的怀里,乖巧地搂着我的有脖子。她在我的怀里变得不轻不重,看着我一抱着她的样了子,问:“段叔叔,我重吗?”

    “不重。”

    “轻不轻?”

    “也不轻。”

    “段叔叔,书上说,只有爱情才会让一个女人变得不重。你说,我们是什么在起作用?”

    你别看这蝶狼才十八岁,她说的这句话,竟然让我这个大老爷们开始脸红心跳。尤其是她就在我的怀里,她躲在我的怀里,问我们有没有爱情。这可让我这个大老爷们为难了。我们才认识了不到一个小时,就是一个小时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生长爱情,也长不赢哪。

    “段叔叔,你是用一幅现代版的肉身,装着一皮囊老掉牙的旧版观念。”听了这句话,你又要笑话我对蝶狼的吃惊程度了。难道叛经离道是蝶狼的处世哲学?我在心里这样想着蝶狼,或许这只是她说话的一种方戏,就如一个小游戏一样?

    “段叔叔,你不爱我,干吗老盯着我看?”

    蝶狼在我怀里蠕动着身体。她一方面让我的肉体抱着她,另一方面不断让我的精神一次次难堪。我机械地抱着她往前走。我为知道要把她抱到哪儿去。但是我潜意识告诉我,我在抱着蝶狼往家里走。你可别笑我,我这是有罗以来第一次。活了四十多年,我这真是第一次抱着一个小少女回家。

    你可别笑话我,像我们这样的大老爷们,普遍都有一种心理,遇到好物件儿了,一定会下意识地想带回家。这可不是金屋藏娇什编者按 一个暮年男人和一个青春女子偶然邂逅,又匆匆分手。从此这个欢场女子的天真烂漫和美丽铭刻在他内心,无法磨灭,不经意间,引发人们对于婚姻和爱情的思考。故事似乎很老套,写法却很新颖别致。尤其是蝶狼的形象,塑造得特别生动。么的。你说,我平平淡淡地走在大街上,平白无故地飞来一只蝶狼,落进我的怀里,而且还是一只美丽无比的蝶狼,你说我能不高兴吗,我如果不高兴就我就太他妈不是男人了。你还别说,我抱着蝶狼在大街上走着时,天就暗下来了,北京的天暗得真快。那暗简直就在催赶着我们的脚步。你还真别说,我还真不敢把蝶狼顺顺当当抱回家呢。理由当然众所周知,我家里有老婆孩子呢。

    这事儿我后来给一个叫方可的女孩子讲了过,问她我当时是该把蝶狼抱回家呢,还是抱回她的家。那个叫方可的女孩子声音特美特柔,她也十八岁。她说:“要是我是她,我不会要你抱我回你的家,也不会要你抱我回我的家,我你带一个去我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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