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约翰费隆的名字上了罪状登记簿,见了报,人们才想起有这么个人。他是一家大保险公司里的职员,成日皱眉尽职工作,在文件柜之间笨拙地挪动他庞大的身躯。白衬衫袖口挽上去后,你能看到他一只手腕上紧卡着块金表,另一只手腕上却松松地戴着根军人身份识别腕带,这是以前那个更为勇敢,也更为随意的年代遗留下来的。费隆二十九岁,魁伟结实,褐色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色苍白,面容忧郁。除了迷惑时瞪大眼睛、威胁时眯缝起眼睛外,他的眼神都很和善;除了恶狠狠地说话时咬紧嘴唇外,他的嘴总孩子气地微张着。平时,他喜欢穿简洁的靓蓝色外套,肩膀平直,钮扣开得很下。他的鞋跟上镶了钢片,走在路上,沉重的步子发出清脆的声音。他住在皇后区的萨尼塞德,与一个名叫罗丝的姑娘结婚已十年。她瘦得皮包骨头,有窦性头痛,无法生孩子,靠着一分钟打八十七个字还不会少嚼一下口香糖的本事,挣的钱比他多。
从星期天到星期四,一周五个晚上,费隆两口子都坐在家里玩牌或看电视,有时候她会让他去买点三明治或土豆沙拉当宵夜,再上床睡觉。星期五,一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晚上电视里通常有拳击比赛,这个晚上他会在离皇后大街不远的小岛酒吧跟伙伴们呆在一起。那里的人们成为朋友更多是出于习惯,而非彼此的选择。头半个小时里,他们不自然地四处站着,彼此说着粗话,嘲笑每一个新进来的人(“噢,天啊,看看谁来了!”)。可是到拳击赛结束时,他们通常开了很多玩笑,酒喝得兴高采烈,周五晚上通常在半夜两三点时的歌唱声与摇摇晃晃中结束。周六,费隆会睡一个上午的懒觉,下午帮着做点家务,其余时间就是陪妻子消遣了:他们会在附近的电影院里看场电影,看完后去冰淇淋店里小坐,一般十二点前他们就已上了床。周日懒洋洋地在起居室里翻一通乱七八糟的报纸,接着他的下一周又开始了。
那个特别的星期五,如果不是妻子坚持要打破他的常规,也许根本什么都不会发生:那天晚上是格利高里派克电影上映的最后一晚,她说她不有什么理由他一生中偶尔一次不看职业拳击赛有什么不可以。星期五的早上她跟他这样说了,这是那天所有不对劲的事当中的第一件。
吃中饭时——发薪日的中午,他总是跟办公室里的三名同事一起,在市中心一家德国小酒馆里吃中饭——其他人都在谈论拳击赛,费隆很少插嘴说话。杰克科佩克,对拳击一窍不通(他说上周的比赛是“一场棒极了的比赛”而实际上,整场比赛中,十五个回合双方都只是扭住对手,懦夫般地防守,最后的判定得分也可笑得紧),他啰哩啰嗦地对在座的人说他看过的最好的全回合较量还是在海军部队里。着全桌的人开始谈起海军来,而费隆在座位上无聊地扭着身子。
“那时我啊,”科佩克说着用修剪得很好的大拇指戳着胸脯,结束第三个长故事“我第一天上新船,除了穿着定制的海军蓝军装,站在那里接受检查外,什么事也没做。害怕吗?天啊,我抖得像片树叶。老兵们走来走去,看着我,说:‘你以为你在哪,水手?你以为这是化妆舞会吗7"’
“说到检查,”迈克博伊尔说,睁大他那小丑般的圆眼。“我跟你们说,我们有个指挥官,他会戴上他的白手套,手指在舱壁上拂,兄弟,如果手套上有点灰尘,你就死定了。”
接着他们开始伤感起来。“啊,那真是段美好生活,海军,”科佩克说。“干净的生活。当海军最好的地方在于,你是某个人,懂我的意思吗?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独立的工作要做。我意思是,见鬼,在陆军里你们所有人做的只是晃来晃去,跟其他所有人一样,看着傻得要命。”
“大哥,”小乔治沃什边说边往德国蒜肠上抹芥末“你说得没错。我在陆军里呆了四年,相信我,你说得没错。”
此时约翰费隆的忍耐实在到了尽头。“是吗?”他说。“那是什么陆军部队?”
“什么部队?”沃什说,眨巴着眼。“哦,我在军械部队呆了一段时间,在弗吉尼亚,后来我去了得克萨斯,还有佐治亚——你什么意思,什么部队?”
费隆的眼睛眯起来,撇着嘴。“你应该试试步兵部队的装备,老弟,”他说。
“哦,好吧,”沃什顺从地说,似笑非笑。
可是科佩克和博伊尔不服气,朝他咧嘴笑道,
“步兵?”博伊尔说。“他们有什么——步兵专家?”
“你们当然可以说他们是专家,”费隆说。“步枪连里每个狗娘养的都是专家,如果你想知道什么,我跟你说一件事,老弟——他们才不担心没有丝质手套,没有量身定做的服装,对此你可用性命打赌。”
“等一等,”科佩克说。“我想知道一件事,约翰。你的特长是什么?”
“我是个布朗宁自动步枪手,”费隆。“那是什么?”
费隆第一次意识到这些年来办公室里的人员变化有多大。以前,回到四九年或五〇年,跟过去那帮人在一起时,如果有谁不知道布朗宁自动步枪,肯定会赶紧闭嘴。
“布朗宁自动步枪,”费隆把叉子放下,说“就是b.a.r。口径3。0,弹匣可拆卸,全自动射击,是十二人的步枪班的主要火力。这答案你们满意吗?”
“你的意思是?”博伊尔问。‘!像冲锋枪一样?”
费隆只好再解释,仿佛在跟孩子们或姑娘们谈话,说它与冲锋枪截然两样,它的战术功用完全不同;最后他只好拿出自动铅笔,凭着记忆和热爱,在装薪水的信封背面画了枪的轮廓。
“那好,”科佩克说“跟我说说,约翰。用这把枪射击你得知道什么?你得接受特别训练,或什么的吗?”
费隆愤怒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他把铅笔和信封塞回外套里。“找个时候试试吧,”他说。“试一下,背着布朗宁自动步枪和弹药带,空肚子走二十里路,接着卧倒在沼泽地里,水漫过你的屁股,你被机枪、迫击炮压在地上抬不起头来,可是这时候班长冲你吼,‘把布朗宁自动步枪给我架起来!’你得掩护整个排或整个连的人马撤退。找个时候试试吧,老弟——你就知道你得会什么了。”他喝了一大口啤酒,呛得直咳嗽,喷到满是斑点的大手上。
“放松点,放松点,”博伊尔着说。“别太拼命了,伙计。”
可费隆只擦擦嘴,怒冲冲地看着他们,喘着粗气。
“好吧,你是英雄,”科佩克轻蔑地说。“你是战士。那告诉我一件事,约翰。你自己在战斗中有没有开过这枪?”
“你以为呢?”费隆薄薄的嘴唇没动,吐出这句话。
“多少次?”
事实上,费隆是他们班十九个人中最强壮、最有能力的一名士兵,好多次被班上其他人封为“最佳布朗宁自动步枪手”战争结束前两个月,他扛着他的枪,用起了水泡的脚走过无数里的道路、田野和森林,在炮火和迫击炮的密集火力网下抱着它躺倒,把它戳进刚刚被俘的德军战俘的胸膛里;可是他只用它开过两次火,还是冲着模糊地带而非冲着人,而且两次都什么也没打到,第二次还被小训了一顿,说是浪费弹药。
“多少次关你他妈的屁事!”他说,其他人则低头看着自己的碟子,脸上的笑藏不住。他气冲冲地瞪着眼,挑衅地看着他们,看谁敢取笑他,可最糟的是,他们谁也没再说什么。他们ol默地吃东西、喝啤酒,过了一会儿,他们换了个话题。
费隆一下午都没有笑容,直到在家附近的超市里遇到妻子进行他们的周末采购时,他还闷闷不乐。她看起很累,当她的头痛毛病要更厉害时,她总是这样子。他拖着沉重的脚步,推着购物车跟在她身后,扭过头盯着商场里别的年轻女人扭来扭去的屁股和丰满的胸部。
“哇!”她叫道,扔下乐兹饼干,痛苦地揉着脚后跟。“你推着那东西,不能看着点它往哪走吗?你最好还是让我来推。”
“你不该突然停下来,”他对她说。“我不知道你会突然站住。”
那之后,为了保证车子不再会撞着她,他只好全副注意力放在她窄窄的身子和火柴棍一样的细腿上。从侧面看,罗丝-费隆似乎总是朝前略倾着身子;走路时,她的屁股漂浮着,不雅地与身体分离,仿佛成了她身后的一个独立部分。几年前,医生解释过她的不育症,原因是她的子宫倾斜,并告诉她可以通过一个锻炼课程来纠正;她兴趣不大地做了一段时间的练习,不久就放弃了。费隆可能记不得她古怪的姿势究竟是她子宫倾斜的原因还是其结果,可他确信无疑,就像她的窦性头痛病一样,自打他们结婚这些年来,这毛病越来越严重了;他可以发誓,他们刚认识那会,她是站得直的。
“你想要脆米还是波斯塔吐司注,约翰?”她问他。
“脆米。”
“哦,可是我们上周才吃过。难道你没吃腻?”
“那好,另外那种。”
“你嘟囔些什么?我听不清你说什么。”
“我说,波斯塔吐司!”
往家走时,他两手拎着满满的食品,比平时喘得厉害。“怎么回事?”当他停下来换手时,她问。
“我想我身体不行了,”他说。“我该出去打打手球。”
“噢,老实说,”她说。“你总这样说,可你一天到晚除了读读报纸,就无事可干了。”
她做晚饭前先洗了个澡,吃饭的时候,套了件巨大的家居服,用带子系着,像往常一样,一副洗完澡后的凌乱模样:湿湿的头发,滴着水;皮肤干干的,毛孔粗大;没有口红、没有笑容的上嘴唇上有一圈牛奶印子,像在笑。“你想去哪里?”当他把盘子推开,站起来时,她说。“看那儿——桌上还有一满杯牛奶。说实话,约翰,我是为了你才买牛奶的,结果我买了,你却走了,剩下一满杯牛奶在桌上。你回来,把它给喝了。”
他走回来,大口大口吞下牛奶,觉得直恶心。
吃完饭,她开始仔细准备晚上的外出活动;他早就洗完碗,擦干盘子了,她还站在熨衣板前,熨着她打算看电影时穿的裙子和上衣。他坐下来等。“如果你还不动身的话,就晚了。”他说。
“喔,别傻了。我们差不多还有一个小时。再说,你今晚怎么啦?”
她的细高跟便鞋在长及脚踝的家居袍下显得很古怪,尤其是当她弓着腰,张开八字脚,从墙上拔下熨斗插头时,更加怪异。
“你怎么放弃了那些锻炼?”他问她。
“什么锻炼?你在说什么?”
“你知道,”他说。“你知道的。为你几宫倾斜做的锻炼。”
“子宫,”她说。“你总是说‘几宫’。是子宫。”
“那该死的有什么区别?你为什么放弃?”
“哦,说实话,约翰,”她说,折叠起熨衣板。“看在老天分上,为什么现在提这个?”
“那你想干什么?一辈子带着个倾斜的子宫到处走吗?还是有什么别的?”
“那好,”她说“我当然不想怀孕,如果你想说的就是这个的话。我能问问如果我辞掉工作,我们住哪儿?”
他站起来,在起居室里怒冲冲地走来走去,火冒三丈地瞪着台灯的阴影、花卉水彩画,还有一个小瓷人,是个卧睡着的墨西哥人,身后是开了花的干仙人掌。他走进卧室里,她干净的内衣摊在床上,准备晚上穿的,他拿起带乳胶海绵罩杯的白色胸罩,没有它,她的胸跟男孩子的一般平。她进来了,他转过身对着她,胸罩直扬到她惊恐的脸上,说:“你为什么戴这鬼东西?”
她从他手中一把夺过胸罩,背靠着门框,上下打量他。“好吧,听着,”她说。“我受够了。你想不想体面一点?你还想不想去看电影?”
突然,她看起来是那么可怜,可怜得他不忍看下去。他抓起大衣,一阵风似的经过她身边。“你想干吗干吗吧,”他说。“我出去了,”他摔上公寓的门。
直到他晃荡到皇后大街时,他的肌肉才松弛,呼吸才平静。他没有在小岛酒吧停留——不管怎样,现在看拳击赛还太早了点,再说他心情太差,也不想看。于是,他踢踢踏踏走下地铁楼梯,一扫而过冲入旋转式匣机口,直奔曼哈顿而去。
他隐约有点想去时代广场,可是因为口渴他在第三大道站就出了地铁;上到街道上,他在看见的第一家酒吧里喝了两杯啤酒,那间酒吧很凄凉,压花锡墙,一股尿骚味。在酒吧里,他的右手边,一个老女人手里的香烟舞得像根警棍,唱着佩格,我的心肝,左手边,一中年男人正对另一个人说话“呃,我的看法是:也许你可以对麦卡锡的做法提出不同意见,可是,狗娘养的,你却不能就原则问题质疑他。我说的对不对?...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