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驹,我亲爱的小弟,从小被全家人溺爱,又为世人所伤害。他既天真又孤独,既聪明又傲慢,既自卑又自负。他的生活就是在这个家里,轮椅上,但通过他的聪明好学,又走到别人不可及的远处。外人都说他算命算得准极,刚才我也算是领教了一回。
听母亲说,她怀小马驹时经常做梦看见白云仙鹤,算命先生说她怀的是个武将,将来一定能够顶天立地干大事。没想到,自幼给人砍了双脚,成了一个废人。可除了不会走,他什么都比人强,断文、识字、算命、下棋等等,都是一把好手。尤其是算命,几乎出了大名,经常有人慕名而来。报社的罗总编,就是罗叔叔,是最喜欢他的,说他是个通灵的人,并认他为干儿子。我是不信他的,但有时候又觉得他真是神,比如他说我的“白马王子”这是真的,我确实爱着一个人。我不知道小弟是怎么知道的,可他就是这样,虽然出不了门,很多事情他却都知道。小马驹给人感觉真有点半人半仙,作为人嘛,他没了脚,不会走,不像个正常人,可他又比一般人聪明,学什么都学得快,学得好。他有间大屋子,以前是父亲习武的地方,在后院,门前有棵几百年的老柞木树,小弟九岁那年,父亲把房子的门槛锯了,让小弟住进去。从那以后,小弟白天黑夜都呆在那屋里。屋里有几千册书,他都看过,有的还能整本书背下来。那时候我们家里有个瞎子,是父亲从街上带回来的,因为他救过父亲的命。小弟算命的本事就是从他那儿学的。瞎子带了他两年,有一天突然走了,据说是因为他算到自己如果不走,总有一天会被小弟气死。就是说,瞎子带了他两年,算命的本事已在小弟之下,小弟每天看易经,周易八卦那一套东西,了如指掌,让瞎子望尘莫及。
我以前不相信小弟有这么神,直到这一天,我这么秘密的事都被他“算”到了,才刮目相看!
我爱的人就是高宽,他当时是我的老师。
两年前,父亲花了两百块大洋找关系,把我送进上海艺术专科学校时,一定没想到我会违反他的“死规定”谈自由恋爱。上艺专前,我曾读过一年会计学校,那是父亲希望我学的。可我学了一年,整天打算盘,跟数字打交道,烦死了。有一天,我跟同学去了片厂看人拍电影,觉得那太有意思了,回来就向父亲要求去艺专读书,去学表演。我要当演员!父亲说:“什么演员,不就是戏子嘛,最下三滥的事了。”他极力反对我去读艺专,只是拗不过我的坚持才勉强同意,同时又有一个条件,就是:不准我在学校“搞自由恋爱”他觉得我们是大户人家,学艺的人大多是自由青年,疯疯癫癫的,配不上我家。我起头也没有这种打算,直到有一天高宽出现!
高宽英俊吗?不,他的天庭过于饱满,以致整张脸有点“头重脚轻”下半张脸显得特别小。小马驹说他是“异人异相”说白了,就是长相有点怪,说好听点是有点个性,但不论怎么说都不能算英俊:那种让女孩子一见生情的相貌。高宽有钱吗?不,他甚至连家都没有,父母亲在他五岁前都死了,他自小在姑姑家长大,十五岁到上海闯生活,当过报童,拉过板车,在片厂打过杂。他当演员就是因为在片厂打杂,从演一个黄包车夫起的头,没想到他有这个天分,把个车夫演活了,然后一发不可收,最后演成个大明星。我在上艺专前就知道他,看过他演的电影秋水、四万万,说句老实话,在听他的词朗诵前,我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人年轻时都爱虚荣,喜欢人的长相,我觉得他长得一点也不吸引我。我甚至有点反感他,因为平时经常听同学们说他曾跟谁谁谁好过,现在又跟谁谁谁在好,感觉像是个被女人宠坏的谈情高手。第一个学期,我跟他一句话都没说,只在路上碰到过几次。那时他还没给我们上课,他教表演的,要二年级才给我们上课。但他名气大得很,全校师生都以他为荣,路上遇到他,认识和不认识的人都会主动向他示敬,恭恭敬敬,或者惊惊乍乍的。我没理他,视而不见,几次都这样。他可能觉得奇怪吧,有一次主动招呼我,问我是哪个班的,我瞟他一眼,一走了之:就是不理他!我就是这脾气,从小养成的,只要我心烦的人,天皇老子都不理。我决不跟人打肚皮官司,我烦谁一定要显摆出来。我妈因此说我是石头投胎的,不开窍,傻得很,到了社会上一定要吃苦头的。我妈没有改变我,最后是高宽改变了我,他说我这是大小姐的脾气,参加革命后是必须要克服的。
其实,高宽那时就是共产党,但我们都不知道,因为是地下的嘛。放寒假了,有一天,在报社当总编的罗叔叔给了我一份请柬,说他们报社有个三周年庆典的联谊活动,让我去参加。这天天气很好,我想出去走走,就去了。活动在报社里举办,但罗叔叔的报社很穷的,在城里租不起房子,租在闸北区。那地方离我们家很远,我路又不熟,迟到了。到的时候,正好遇到高宽上台表演节目。是词朗诵。朗诵的是岳飞的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我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他,更没有想到,他的朗诵竟然那么打动人。会场本是闹哄哄的,他朗诵后顿时变得安静下来,不一会就静得鸦雀无声,以至仿佛可以听见他睫毛眨动、目光拉伸的声音。他嗓音磁性十足、感情充沛,配着自然得体的手势、步子,目光时而远放,时而收敛,声音时而高昂,时而低沉,错落有致,收放自如,真是十分具有感染力。
朗诵了原文后,他又把它译成白话文讲解了一遍。这下,他和台下观众都更进入角色了,激扬的文字与他的激情融会贯通,把大伙的情绪都调动起来,他诵一句,大家跟一句,现场顿时一派热火朝天。我被彻底感染了,也跟着大伙大声念,并且默默地流出了热泪。那泪水滚烫的,我感觉眼睛都被灼伤了。
人真是个怪物,以前我那么反感他,可就这么几分钟,他在我心里完全变了样。从那以后,我一直渴望在学校里遇到他,每次遇到都紧张得手心出汗,心里又在对他默默说:“嗨,停下来跟我说说话吧。”不知不觉中,我甚至养成了习惯:经常在心里跟他说话。尤其情绪低落时,他的身影就会在我的头脑里塞得满当当,我不便对人说的话都对他一个人说了。每到周末,要回家前,我总想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陪我去车站。如果可以,我还想和他一起去旅行,或许是某个未开发的荒凉小岛,或许是某座闻名遐迩的文化古城。我想和他一起吃早餐、午餐、晚餐,在花前月下散步、吟诗、诵词。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叫爱,反正我开始惦记他了,想念他了。之前,我从来没有这么惦记过一个人,他是第一个。可他好像知道我心里秘密似的,整整一个学期都没理我,见了面总是视而不见地走过,好像在报复我。直到放暑假前一天,我们在炎炎烈日下,在去食堂的路上迎面相遇,他手上拿着两个包子,没有任何预兆地叫住我,对我说:“冯点点同学,你暑假准备怎么过?”我都忘记说什么了,反正结果是他告诉我,他在暑假里会在哪里开一堂课,一周讲一次,希望我去听。
讲课的地方在法租界的一个佛堂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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