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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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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点钟,我在克里荣旅馆等候勃莱特。她不在,因此我坐下来写了几封信。信写得不怎么样,但我指望克里荣旅馆的信笺信封能对此有所弥补。勃莱特还是没有露面,因此在六点差一刻光景我下楼到酒吧间和酒保乔治一块喝了杯鸡尾酒。勃莱特没有到酒吧间来过,所以出门之前我上楼找了一遍,然后搭出租汽车上雅士咖啡馆。跨过塞纳河时,我看见一列空驳船神气十足地被拖曳着顺流而下,当船只驶近桥洞的时候,船夫们站立在船头摇桨。塞纳河风光宜人。在巴黎过桥总是叫人心旷神怡。

    汽车绕过一座打着旗语姿势的旗语发明者的雕像,拐上拉斯帕埃大街。我靠后坐在车座上,等车子驶完这段路程。行驶在拉斯帕埃大街上总是叫人感到沉闷。这条街很象巴黎-里昂公路上枫丹白露和蒙特罗之间的那一段,这段路自始至终老是使我感到厌烦、空虚、沉闷。我想旅途中这种使人感到空虚的地带是由某些联想所造成的。巴黎还有些街道和拉斯帕埃大街同样丑陋。我可以在这条街上步行而毫不介意。但是坐在车子里却令人无法忍受。也许我曾读过描述这条街的书。罗伯特。科恩对巴黎的一切印象都是这样得来的。我不知道科恩看了什么书才会如此不欣赏巴黎。大概是受了门肯的影响。门肯厌恶巴黎。有多少年轻人的好恶受到门肯的影响啊。车子在洛东达咖啡馆门前停下来。你在塞纳河右岸要司机开往蒙帕纳斯无论哪个咖啡馆,他们总是把你送到“洛东达”十年以后“多姆”大概会取而代之。反正“雅士”离此很近。我从“洛东达”那些叫人沮丧的餐桌旁走过,步行到“雅士”有几个人在里面酒吧间内,哈维。斯通独自在外面坐着。他面前放着一大堆小碟子,他需要刮刮脸了。

    “坐下吧,”哈维说“我正在找你。”

    “什么事?”

    “没事儿。只不过找你来着。”

    “去看赛马啦?”

    “没有。星期天以来再没去过。”

    “美国有信来吗?”

    “没有。毫无音信。”

    “怎么啦?”

    “不知道。我和他们断了联系。我干脆同他们绝交了。”

    他俯身向前,直视我的眼睛。

    “你愿意听我讲点什么吗,杰克?”

    “愿意。”

    “我已经有五天没吃东西了。”

    我脑子里马上闪过哈维三天前在“纽约”酒吧间玩扑克骰子戏赢了我两百法郎的事。“怎么回事?”

    “没钱。钱没汇来。”他稍停了一会又说“说来真怪,杰克。我一没钱就喜欢独自一个人待着。我喜欢待在自己的房间里。我象一只猫。”

    我摸摸自己的口袋。

    “一百法郎能派点用场吗,哈维?”

    “够了。”

    “走吧。我们吃点东西去。”

    “不忙。喝一杯再说。”

    “最好先吃点。”

    “不用了。到了这个地步,我吃不吃都一样。”

    我们喝了一杯酒。哈维把我的碟子摞在他那一堆上。

    “你认识不认识门肯,哈维?”

    “认识。怎么样?”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人不错。他常讲一些非常有趣的话。最近我和他一起吃饭,说起了霍芬海默。‘糟就糟在,’门肯说,‘他是一个伪君子。’说得不错。”

    “说得不错。”

    “门肯的才智已经枯竭了,”哈维接着说。“凡是他所熟悉的事,几乎全部写完了,现在他着手写的都是他不熟悉的。”

    “我看他这个人不错,”我说。“不过,我就是读不下去他写的东西。”

    “唉,现在没人看他的书了,”哈维说“除非是那些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学院念过书的人。”“哦,”我说。“那倒也是件好事。”

    “当然,”哈维说。我们就这样坐着沉思了一会儿。“再来杯葡萄酒?”

    “好吧,”哈维说。

    “科恩来了,”我说。罗伯特。科恩正在过马路。

    “这个白痴,”哈维说。科恩走到我们桌子前。

    “嗨,你们这帮二流子,”他说。

    “嗨,罗伯特,”哈维说。“方才我正和杰克说你是个白痴。”

    “你这是什么意思?”

    “马上说出来。不许思考。如果你能要做什么就做什么,你最愿意做什么?”科恩思考起来。

    “你别想。马上说出口来。”

    “我不明白,”科恩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的意思是你最愿意做什么。你的脑子里首先想到的是什么。不管这种想法有多么愚蠢。”“我不知道,”科恩说。“我大概最愿意拿我后来学到的技巧再回头去玩橄榄球。”“我误解你了,”哈维说。“你不是白痴。你只不过是一个发育过程受到抑制的病例。”

    “你这人说话太放肆,哈维,”科恩说。“总有一天人家会把你的脸揍扁的。”

    哈维。斯通嘿嘿一笑。“就是你这样想。人家才不会呐。因为我对此是无所谓的。我不是拳击手。”

    “要是真有人揍你,你就会觉得有所谓了。”

    “不,不会的。这就是你铸成大错的症结所在。因为你的智力有问题。”“别扯到我身上来。”

    “真的,”哈维说。“你说什么我都不在乎。你在我的眼里啥也不是。”

    “行了,哈维,”我说。“再来一杯吧。”

    “不喝了,”他说。“我要到大街那头去吃点啥。再见,杰克。”

    他出门沿街走去。我看他那矮小的身材拖着沉重、缓慢而自信的脚步,穿过一辆辆出租汽车,跨过马路。

    “他老是惹我生气,”科恩说。“我没法容忍他。”

    “我喜欢他,”我说。“我很喜爱他。你用不着跟他生气。”

    “我知道,”科恩说。“不过他刺痛了我的神经。”

    “今天下午你写作了?”

    “没有。我写不下去。比我写第一部难多了。这问题真叫我难办。”

    他早春时节从美国回来时的那股意气风发的自负劲儿消失了。那时候他对自己的写作踌躇满志,不过胸中怀着找寻奇遇的渴望。现在他可心灰意懒了。不知怎的,我感到始终没把他好好地表达出来。实情是这样的:在他爱上勃莱特之前,我从没听到他说过与众不同而使他显得突出的话。他在网球场上英姿勃勃,体格健美,保养得很好;他擅长打桥牌,具有某种大学生的风趣。在大庭广众之中他的谈吐从不突出。他穿着我们在学校时叫作马球衫的东西(可能现在还叫这个),但是他不象职业运动员那样显得那么年轻。我认为他并不十分讲究衣装。他的外表在普林斯顿大学定了型。他的内心思想是在那两个女人的熏导之下形成的。他身上有股始终磨灭不掉的可爱而孩子气的高兴劲儿,这种气质我大概没有好好表达出未。他在网球场上好胜心切。打个比方吧,他大概同伦格林一样地好胜。话得说回来,他输了球倒并不气恼。从他爱上勃莱特以来,他在网球场上就一败涂地了。以前根本无法跟他较量的人都把他击败了。但是他却处之泰然。我们当时就这样坐在雅士咖啡馆的露台上,哈维。斯通刚穿过马路。

    “我们到‘丁香园’去吧,”我说。

    “我有个约会。”

    “几点?”

    “弗朗西丝七点一刻到这里。”

    “她来了。”

    弗朗西丝。克莱恩正从大街对面朝我们走来。她的个子很高,走起路来大摇大摆的。她含笑挥手。我们看着她穿过马路。

    “你好,”她说“看见你在这里真高兴,杰克。我正有话要跟你讲。”

    “你好,弗朗西丝,”科恩说。他面带笑容。

    “哟,你好,罗伯特。你在这儿?”她接着匆忙地说。“今天算我倒霉,这一位”——她把头朝科恩那边摆了摆说——”连吃饭也不回家了。”

    “我没讲好要回去啊。”

    “这我知道。但是你并没有跟厨娘打招呼。后来我自己跟波拉有个约会,可她不在写字间,我就到里茨饭店去等她,她结果没有去,当然啦,我身上带的钱不够在那里吃顿饭”“那你怎么办呢?”“我当然就出来了,”她装作挺开心的样子说。“我向来不失约。可是今天谁也不守信用了。我也该学乖点了。不过,你怎么样,杰克?”

    “很好。”

    “你带来参加舞会的那个姑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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