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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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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怕人说我写的东西是流水帐,而我们谁的生活不是流水帐呢,既然文学源于生活,那么文学的流水帐就理所应当了。

    其实生活还是有希望的,正如老歪所说,花两块钱(一注彩票)便能买到。

    2

    劳动致富天经地义,但劳动了却没有致富,便不禁让人产生不劳动也致富的念头,企盼着天上掉馅饼,我就动过这种念头。

    我坐在窗前,仰望着天空发呆,一个姿势坐了三天,天上除了落下几滴雨水,打了几个闪电,又飞过几只信鸽,还从楼上掉下一盆仙人掌外,并不见馅饼落下。期待天上掉馅饼,无异于守株待兔,但没有人会比兔子还傻,向下扔馅饼,苹果核香蕉皮倒是有人扔。

    我只好退而求其次,期待着能捡个钱包,可捡钱包不能呆在家里,至少要走上大街,并且紧盯肮脏的马路,但除了偶尔看见几个面值五分以下的钢,看到更多的却是痰迹和烟头。

    所以,这个社会不存在不劳动也致富的说法。我不该存有幻想,只有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才能在全国人民奔小康的道路上不被落下太远,但工作问题成为我无法跨越的鸿沟。

    3

    不过我还是找到了工作,进了一家民营公司,从事到了辞职前那一刻仍不太清楚具体工作内容的职业。

    记得面试的时候人特别多,一帮人堆在楼道里,过筛子似的被一个小秘书一个一个地往办公室里带,没几分钟又出来,让回家等通知。也不知道怎的,最后就录用了我一个人,当时我指不定怎么跟人家吹牛逼来着。

    入职第一天,人力资源主管给我介绍公司各部门情况,什么行政事业部、网络维护部、市场推广部,这我哪儿听得进去,我关心的是有没有财务部,能给我发工资就行。

    工作目的之于我,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创造财富、实现自身价值这一切都是扯淡,说实在话,甭管在哪里上班,我为的就是那点儿工资,否则我图什么呀。有谁不是呢。

    其实我对生活的要求并不高,有口饭吃,八成饱就行,有衣服穿,别让人说我耍流氓就成,有房住,能躺下睡觉就够,有辆车开,不缺轮子就满足,可这几样哪儿样用不着钱。

    人力资源经理告诉我,试用期3个月,工资八百,中午管饭,转正后一千五。

    八百就八百,先干着呗。

    4

    我的直接上司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未婚。或许为了证明自己青春依旧,她给自己起了个英文名,叫玛莎。据说此前她叫过珍妮,后来觉得不好听,便改名玛莎,我更愿意叫她珍妮玛莎。

    面试我的时候珍妮玛莎也在场,好像还问过我对工作的态度,我不经思考地说了一句,我非常热爱工作,并且无论什么工作都能干。当时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现在真是什么活儿都让我干。

    办公室的饮水机一天需要两桶水,珍妮玛莎说我年轻力壮,换水的工作我责无旁贷。于是我早上一桶,中午一桶,要是赶上晚上有加班的,我临走前还要再准备一桶。

    自打我换过几桶水后,但凡一没水了,就有人端着杯子,两眼直勾勾地看着我说,饮水机没水了。这并不含蓄的要求让我无法再袖手旁观,只得撸起衣袖,取下空桶,使出吃奶的劲儿,换上一桶水,这时还有人在一旁说风凉话:别看人挺瘦的,劲儿还不小。

    这帮孙子都是白眼狼,没水喝的时候才想起我,喝上水就把我忘得一干二净,根本不懂什么叫饮水思源。

    有一天我请了假,第二天到单位的时候,听见有人说:昨天没怎么喝水,今天早上就大便干燥了,嘴唇都裂了,说完驽起嘴让人看。看来我的工作还是具有实际意义的。

    据记载,当人们劳动的时候,为调整动作,减轻疲劳,加强工作效率而发出富有节奏的音调和呼声,文学艺术便由此而产生,我的工作就是对文学追根溯源。尽管我也十分渴望呐喊,却做不到,因为办公室禁止大声喧哗。最招我厌烦的就是珍妮玛莎,整个一事逼儿,动不动就问我干嘛呢,恐怕我休息。一次我正在看一个短篇小说,被她发现,她以为我好为前提,对我批评教育了一番,说我现在应该积极表现,不能满足于干完自己手里那点儿活就算万事大吉,什么活儿我都要抢在前面干,不怕苦不怕累,争取早日转正。我点头称是,但后来那个短篇小说还是被我利用上班时间看完了,这篇小说不到一万字,我不仅是一字一句,而且是一笔一画地看完,经常是刚看了两个字,珍妮玛莎就出现了,我只好收起书,等她走了再拿出来,从刚才那两个字看起,看了还没三个字,她又出现了。如此反复,两个星期后终于看完,不仅看完,还会背诵了,但只能两个两个字地背。

    珍妮玛莎还说,她不在的时候要我替她接电话,以免耽误工作。通常是她的电话响后,我也不管是什么事儿,拿起话筒就说负责人不在,出差了,一个月以后回来。对方问负责人叫什么名字,我说叫珍妮玛莎,对方说你怎么骂人呀,我说没有呀,对方说还没有,真你妈傻不是骂人是什么,我说是负责人的名字叫珍妮玛莎,对方说,哦,这个名字倒蛮有意思的,是女孩吗,我说不是,是个妇女。我差点脱口而出:是一娘们儿。

    5

    每天早上,我将头天的晚报装进书包,计划趁工作闲暇两眼,可到了单位根本就没看的时间,上旬的报纸我会放到中旬才趁着上厕所的时间翻翻,成了名副其实的晚报。可回头再想,没时间看报说明我工作繁忙,但一个月下来,我真是没干什么正经活儿,时间都哪儿去了。

    老板有个爱开会的毛病,除了每周五例会,一个礼拜还要随机开至少两次会。好在上学的时候每周都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学这类课程,我也算训练有素,习惯了。上课的好处在于,我可以想睡就睡,开会却不行,但如此冗长乏味的会议难免不让人哈欠连天。

    老板开会的目的无非是勾勒出公司的美好前景,以此为诱饵,笼络人心,让大家有力出力,有劲使劲,奉献青春。但他越是这样说,我越认为这只是个水中的月亮,我不愿做一只与他人首尾相连的傻猴子,拉帮结伙地去捞影子,到头来竹篮打水,空欢喜一场,弄不好胳膊再抽了筋,一不留神掉水里。

    6

    开会的时候珍妮玛莎总是在本上记录不停,我心说,真能领会领导精神。直到有一次开会我坐她旁边,才发现她在本上只是反复写着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这9个字,它们包含了横竖撇捺点折勾等笔划,若适当写几个连笔字,足能以假乱真,让人以为是在做会议记录。

    老板在会上说,我们对待工作必须极其认真负责,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我没有孩子,不知道这是怎样一种感觉,我却认为现在工作成了我老子,我已完全受制于它,就差真管工作叫爹了。老板还说,希望各位爱岗敬业。敬业精神在这里越来越多地被提及,是因为有越来越多的人不敬业了。

    老板说公司对员工的要求是具备跟着公司往前走的能力,否则只能被淘汰。可我现在却感觉公司只是在原地踏步,奉养着一群闲人,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打情骂俏,到点就走,完全把这里当作既挣钱又娱乐的场所。

    不久后,我热爱上开会,上午一个会、几杯水就到饭点了,下午两个会、几根烟就可以下班回家,一天就是这么过来的。一周5天,说话就过去。生活就是一个5日接着又一个5日。

    入职前,老板问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来我们公司工作,我心想,多废话呀,我需要一份工作,而工作又需要有人来干,就像妓女赚钱,嫖客取乐一样,互相需要呗。但我的回答是,贵公司是我认为能够体现自身价值并大展鸿图、实现梦想的地方。看来我错了。

    7

    秋末时节,我收到单位发放的一百元防暑降温补助,虽然酷暑已经远去,但在这个深秋之夜,我还是感受到一丝春天般的温暖,当晚便梦到春暖花开。

    8

    我对工作的概念模棱两可,有时,我告诫自己既然做了,就要做好;也有时,我宽慰自己瞎混吧,干一天是一天:还有时,我劝自己精明些领导在,好好干,若不在,则不干;更有时,我说服自己这样的工作有什么值得留恋的,趁早辞职换个新的。

    经常看到一些专栏作家写的“我工作我快乐”的文章,感觉就是扯淡,对我而言,工作和快乐是水火不容的两件事,怎可同时而语,但为了金钱,我还是能够痛并工作着。

    一天我拖着疲倦的身体去上班,以为是星期四,后来听办公室的人议论明后天干什么,才意识到礼拜五了,于是心中一阵狂喜,又到周末了,顿感全身充满力量。两天后,也就是周日的晚上,失落感油然而生,自由时间竟如此短暂,明早又要套着夹板过活,新的乏味的一周又将开始,于是愈发渴望自由生活,有点怀念待业的日子。

    自由谁都向往,然而为了自由我们不得不先忍受不自由,要想当婆婆,只能先从媳妇做起。

    待业在家的时候,感觉时间过得真慢;有了工作,看着太阳迟迟不下山,感觉时间过得更慢了。

    操,怎么还不到五点半!

    9

    一切习惯之物都在我们周围织成越来越坚固的蜘蛛网,而我们很快就发现,蛛丝变成了绳索,以上之话出自尼采之口,我要补充的是,继而绳索变做帆布,帆布变成帐篷,将我们严严实实地包裹在里面,我们却不渴望挣脱,还自以为特舒服地住在里面,这就是我对每天上班、打卡、工作、下班、吃饭、睡觉周而复始生活的描述。

    有些时候人的奴性跟驴一样,天一亮让主人套上嚼子不用抽就自觉地拉开了磨,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人各有志,拉一辈子磨并不丢人,只是要提防着卸磨杀驴。

    我若浑然不觉倒也省事,无奈心有余而力不足,真是悲哀,只能以每晚睡觉前看十分钟尼采或卡夫卡的方式结束苦闷而无聊的一天。

    工作榨干我最后一丝力气,耗尽我最后一点智慧,我每晚倒头便睡,不再思考,一个月没写几个字。

    的哥说他们每天一睁眼就欠人家一百五十块车份儿钱,我是每天晚上一闭眼睡觉,就算挣到四十块钱,明天爱谁谁。

    睡觉,这一生存需要,在我看来已成为莫大享受,是支撑我一天天生活下去的动力。

    操,又是一天。

    10

    有一天因为下雪,街上堵车,我晚了一个小时到单位,珍妮玛莎就说,你怎么才来呀,也不请个假。然后就低头看书,故意不听我解释。

    我心说,不是你丫让我替你打卡的时候了,妈了个逼的,现在说这种话,不就今儿比我早到两分钟吗,脑袋上的雪还没化呢(我确信是雪不是头皮屑,当然也有头皮屑,但正是大片微黄的头皮屑才衬托出雪花的洁白),一看就是刚进来。

    我没理会她,放下书包开始啃一个作为早点的面包,不知道她给谁拨了电话,柔声细语,贱了吧唧,麻得我误认为吃的不是面包,而是嚼了一嘴花椒。她也有温柔的一面呀,对我怎么就那操行呢,每天我看见的都是一张苦瓜脸,有时候我真想把她清炒了。

    后来她说了一句“经理再见”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是给老板打的电话,怪不得,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淤泥。我就是一摊捏不成个儿的稀泥。

    每次珍妮玛莎给我交待完工作,总拿“一会儿经理要看”说事儿,起初,我还真以为“经理一会儿要看”认真做好每件事情,可经理没一次看过,于是我如梦初醒,这句话仅是被珍妮玛莎用来像“狼来了”一样吓唬小孩一样地拿了我一把。

    我在屡次的谎言中觉醒了,就像孩子必然要长大,知道除了动物园,再就是电视里才有狼,我也知道经理就像狼不会从动物园和电视里跑出来一样,他不会动辄就检查我的工作,一切“狼来了”都是危言耸听,于我不再起任何作用,却体现出说话人的力所不能及与狐假虎威,哪怕说点儿别的,譬如“色狼来了”也不至于像给成人讲童话一样让人耻笑。

    11

    上学的时候我经常干自己的事儿,没把老师和学习当回事儿,上了班就不一样了,老板说既然我给了你钱,你就要为我做事情,自己的事儿回家再说,说的在理,可有些人却能既工作挣钱,又寻欢找乐,两不耽误,看来还是我功力不够,仍需努力。

    每天中午一过,办公室的人就三两成群地出去逛街,只剩下我一人,我说趴桌子上睡会觉,可刚眯瞪儿着,就被人力资源主管拍醒,他说工作时间不能打瞌睡,我说我用别人逛街的时间睡会儿觉不可以吗,他说别人逛街他没看见,只看见我睡觉了,他就要管。什么他妈事儿!

    人力资源主管姓牛,上班的第二天,我将他错称为朱主管,从此便被他怀恨在心,显然,他对我将他的姓氏记成了一种动物,而且是一种不很理想的动物很有成见。

    我的工作用不着忙里偷闲,却可以让我学会闲里偷忙,没事找事,自娱自乐。每天多喝两口水,多去几趟厕所,多抽几根烟,时间就过去了,离下班不远了。

    办公室经常出现众人无所事事的景象,到了这时候干什么的都有,磕瓜子,织毛衣,拿扑克牌算命,剪指甲,不仅手指甲,还脱了袜子剪脚趾甲,完事儿后还染了趾甲油问旁人好不好看。

    一般这个时候珍妮玛莎就蹲着屁股削铅笔,然后拿出一本庞中华,开始练字,顺便说一句,别看她岁数不小,字迹却同小学生相差无几,还得说是小学生里写字差的那种,除了横不平竖不直,她还倒差笔,经常是自下而上,由里及表。

    这种现象只发生在老板不在的时候,一旦他出现在众人面前,大家保准乖乖地装出忙碌的样子,一副焦头烂额状。

    我认为自己是一爷们儿,没必要和某些人那样,对头儿阿谀奉承,故意拿胸脯往人身上蹭,我不会吮痈舐痔,我只管做好自己的工作,至于其它的,我管他妈的呢。

    每天珍妮玛莎进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儿就是问我,老板来了吗。对她而言,老板不来便可随心所欲,但对我来讲,她一来,我暗无天日的生活就开始了。

    12

    一次,珍妮玛莎拿着一页稿纸问我打字快吗,我问有多少,她说不多,七八百字,我说行,放这儿吧,下月中旬给你。珍妮玛莎一听,说那不麻烦你了,然后自己一边拼着“zhchsh”一边低头寻找着键盘上的abc。

    我故意隐瞒了打字速度,但凡上网聊天的人,哪有打字慢的,可我凭什么让她坐享其成,都是劳动人民。再说了,就算她是地主婆、三座大山,早晚有一天我也要把她推翻。

    我不给珍妮玛莎打字的另一原因是,正在网上和茶杯里的叶子调情,哪儿有功夫搭理她。我可以尽情地使用oicq,我想即使让珍妮玛莎看见,她也不会知道我在干什么,或许她根本不清楚网络还能聊天。

    自打上次和茶杯里的叶子过了招,我便对她念念不忘,除了几个狐朋狗友,能跟我在网上胡呲的人越来越少,她便是其中之一,今天终于再次相见。

    我:还认识我吗。

    她:你化成灰我也认识。

    我:我干什么了,这么让你过目不忘。

    她:上回跟你聊完我电脑就中毒了。

    我:冤枉呀,尽管我上次有点儿感冒咳嗽,可你的电脑决不是我传染的。

    她:我用瑞星2000杀了3遍,现在没事儿了。

    我:甘草片我吃了3瓶,无济于事。

    我突然想起,女孩给我留过电话,何不打给她,直接语言沟通。

    我拨了她的电话,却被挂断。

    她:你打的电话?

    我:干嘛不接?

    她:为什么要接,我又不认识你。

    我:难道我们只能通过冰冷的asca码交流?

    她:网络和现实不要混为一谈。

    我:那你干嘛留电话给我?

    她:你要的。

    我:我要你就给?

    她:给你电话并不意味着我会接你的电话。

    我:你怎么知道电话是我打的?

    她:因为这个号码我只告诉过你。

    我:你不会只认识我一个人吧。

    她:当然不会,因人而异,我有4个手机,呵呵。

    我:你在中复还是国美上班?

    她:我没工作。

    我:我还以为你是卖手机的。4个手机兜里装得下吗,要不我替你分担两个。

    她:我兜多!

    我:问你个问题。我对一切表面现象充满兴趣,现象是本质的反映,搞懂这个问题,能加深我对她的了解,进而实现我的非分之想。

    她:说。

    我:为什么叫“茶杯里的叶子”?

    她:不该打听的就别问,我走了,拜拜。然后下线了。

    13

    刚才和茶杯里的叶子聊得一时兴起,我开始了盲打,把键盘敲得声声作响,忘了珍妮玛莎就在身边。她对我的噼里啪啦目瞪口呆,说这还不叫打字快?!我说,这也叫快?!

    珍妮玛莎叫我过去看看她的电脑出了什么毛病,原来她想格式化软盘,没想到点错了,居然把c盘给格了,问我有没有办法恢复,我说只能重装系统,她让我装,我说不会,让她找别人,她说连你都不会,谁还能会,我说干嘛我不会别人也不能会,她说你可是电脑高手呀,打字那么快。

    第一次听说以打字速度来评判一个人的电脑水平,真是这样的话,那些十八九岁给北京各报社打字的外地姑娘的电脑水平便无人能及,她们用五笔一分钟能打三百多字,如果哪个姑娘才思敏捷,半天就能写出一部长篇了。

    珍妮玛莎对电脑并非一窍不通,至少还会看vcd,她通常利用上午上班时间去摊儿上买盘,利用公司的电脑和下午上班时间将其认真看完后高呼:“太盗版了”然后起身去换。看着她走出办公室的背影,我想,即使是正版,她也会找出各种理由去换的。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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