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蓝与魔鬼之间,是我。
——比利市拉格
一个写作的人要是老想到自己的性别,是很要命的。
身为单纯又简单的男人或女人,也是很要命的。
——弗吉尼亚伍尔芙
家里突然来了个电话,妈妈的左腿骨折了,是有一天停电电梯不开,她走楼梯时摔的,我定定地发了会儿呆,然后飞快地收拾了一下,坐车回到家里,父亲正在学校上课,家里有一个保姆在走来走去地忙,除此之外,屋子里是一片令人轻飘飘得要耳鸣的寂静。
妈妈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瘦削苍白的脸上泛着旧而不真实的光,就像四周摆放着的家具那样的光。她的左腿脚踝骨的地方已经打上了厚厚的石膏,我轻手轻脚地走去,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来。
她睁开了眼睛“你来了。”她只是这样简单地说。
“很痛吗?”我也是简单地问候。她伸出手,摸了摸我的手指,指甲上面的五颜六色的指甲油已褪去一半,看上去很奇怪。
她叹了口气“小说写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每天都写一点,不知道最后有多少人会喜欢看。”
“既然要当作家,就不要害怕那样的问题。”她第一次用这样的口气跟我谈我的小说。我无言地看着她,想俯身紧紧地拥抱她,想说其实我是那么爱她,那么需要她的哪怕是片言只语的鼓励,那会给我镇静和力量。“想吃点什么吗?”我坐着终于没有动没有伸手去抱抱她,我只是静静地问。
她摇摇头“你男朋友好吗?”她始终都不知道天天去过戒毒所的事。
“他画了很多画,非常好的画。可能会用在我的书里。”
“你,不能搬回来往一段时间吗?一星期也行啊。”我对她笑笑“好的,我的床还在老地方吧。”
保姆帮着我一起整理我的小卧室,朱砂搬出去后这房间就一直空着。书架上有一层薄薄的灰,长毛绒猩猩依旧放在书架最顶层。落日的余晖穿过窗户,在房间里投下暖色的一抹光。
我在床上躺了一会儿,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骑着念高中时的一辆旧自行车从路的这头到那头,沿途见到了不少熟人。然后在一个十字路口一辆黑色卡车突然冲向我,一群蒙面人从车上跳下来。为首的人挥舞着粉红色的手机,指挥着手下把我和我的车一齐扔到卡车车厢里,他们用手电筒照着我的眼睛,让我说出一个重要人物藏身所在“将军在哪里?”他们迫切地盯着我,大声地问我。“快说,将军在哪里?”
“我不知道。”
“不要说谎,那是徒劳的,瞧瞧你手上的戒指,一个连自己丈夫藏在哪里都不知道的女人真该死。”我茫然地看了看左手,无名指上果然戴着一枚奢华耀眼的钻戒。
我绝望地挥舞着双手“我真的不知道,杀了我也不知道啊。”
我醒来时,父亲已经从学校回来,为了怕吵到我,屋子里还是一片安静,但从阳台上飘来的雪茄烟的味道让我知道父亲回来了,并且快到晚餐时间了。
我起身下床,走到阳台上与爸爸打招呼。他换上了便服,在暮色中挺着微胖的肚子,渐白的头发在风中轻舞。他沉默地注视了我一会儿“你睡着了吗?”我点点头,浮上一个笑容“现在我精神很好,可以上山打老虎去。”
“好吧,该吃晚饭了。”他扶着我的肩,走进屋子。
妈妈已经被扶着坐在一把铺丝绒垫子的椅子里,餐桌上摆得满满当当,一鼻子的食物暖香。
晚上我陪爸爸玩了会儿国际象棋,妈妈斜倚在床上,不时地看一眼我们下棋,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日常琐闻,最后话题又扯到我的终生大事上。我不愿多谈,匆匆收了棋,在浴室洗了澡,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在电话里告诉天天我要在这儿住一星期,然后又把下午做到的梦说给他听,问他是什么意思。他说我对自己写作上有成功的预感,但又陷入了无法克服的生存的焦虑感中。“真的吗?”我半信半疑。“你可以向吴大维证实一下。”他说。
这一星期很快在我陪着妈妈看电视、玩纸牌、吃绿豆百合汤、山芋芝麻糕、萝卜丝饼之类乱七八糟的甜点中度过了,在临走前的一夜,我被父亲叫到了书房里,促膝谈心到很晚。
“记得小时候你就爱一个人出去玩,结果总是迷路,你一直是个爱迷路的女孩子。”他说。
我坐在他对面的摇椅里抽烟“是的。”我说“现在我仍然经常迷路。”
“说到底,你太喜欢冒险,喜欢奇迹的发生,这都不算是致命的缺点。但很多事都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你在我们父母的眼里永远是个天真的小孩子”
“可是”我试图辩解。他挥挥手“我们不会阻止你做任何想做的事,因为我们阻止不了但有一点很重要,不管你做了什么,你都应该负起一切可能的后果。你经常挂在嘴边的萨特笔下的自由,只是‘选择的自由’,一种有前提的自由。”
“我同意。”我吐了一口烟,窗开着,书房里有插在花瓶里的香水百合的淡香“父母总是了解自己的孩子的,不要用‘老套’这样的字眼来贬低长辈。”
“我没有。”我口是心非地说。
“你太情绪化,绝望的时候两眼一抹黑,高兴的时候又乐得过头。”
“可说实话,我喜欢自己这样子。”
“做一个真正出色的作家的前提是摒弃不必要的虚荣心,在浮躁的环境中学会保持心灵的独立。不要对作家这个身份沾沾自喜,你首先是一个人,一个女人,其次才是作家。”
“所以我总是穿着吊带裙和凉鞋去跳舞,热衷于与心理医生做朋友,听好音乐,读好书,吃富含维生素c和a的水果还吃钙片,做聪明出色的女人。——我会经常回来看你和妈妈的。我发誓。”
康妮邀请天天和我共进晚餐,并参观她那完成基本装修的餐馆。
晚餐是在露台上搭起来的木制与藤制桌椅上吃的。太阳落下去了,但天色还很亮,杨树、槐树的枝叶斜签而出,飘在头顶上。已被雇用并在进一步培训中的服务生穿了黑白分明的制服,迤逦地穿过大理石台阶,把一道道菜依次送到露台上来。
康妮面带一丝倦意,仍然化着精细的妆,手夹一支哈瓦那牌雪茄,让侍者把雪茄剪送上来,检查这个男孩子服侍客人剪雪茄的动作是否到位。“我这儿只招毫无从业经验但聪明伶俐的孩子,希望他们没有任何不良习惯并且一学就会。”她说。
胡安不在,他暂时回了西班牙,下星期再带着一班当地的厨子来上海,按预计6月初餐馆就可以正式开张了。
应她事先之约,我们带了部分小说手稿和书中的插图来给她看。她抽着雪茄,逐一翻看了天天的画,赞不绝口。“瞧瞧这些与众不同的色彩,还有这些能给人惊喜的线条,从小我就知道我的儿子是有天分的。——看到这些画,妈妈真的好开心。”
天天不吭声,低头自顾自吃一盘油纸焙鳕鱼。覆于盘子上的油纸被切开,雪白的鱼肉和佐料的香味都完整地保存在纸套里面,烤得恰到好处,色香诱人。“谢谢。”天天吃着鱼,蹦出这么一句话。母与子之间已经没有激烈的对抗与挣扎着的猜忌,但那种暗暗的戒备、不甘、怅然也还是存在着。
“餐馆二楼有两面墙还没有什么装饰,天天愿意的话,就帮着在那上面画点东西,好吗?”康妮突然这样提议。我看了看天天“你会做得很棒的。”我说。
吃完饭康妮领着我们看二楼交错相连的几个厅堂,漂亮的灯与自制桃心木桌椅已大致准备好,其中两个房间分别凿出了红砖壁炉,外面贴了一层暗红色的护壁木,壁炉下面堆着一排装葡萄酒与威士忌的酒瓶。
壁炉的对面墙上还空着,康妮说“你们觉得什么样风格的画适合这里呢?”“马蒂斯,不,还是莫里迪格阿尼最好。”我说。天天点点头“他的画有种使人轻微中毒的艳美与冷淡,使人情不自禁想亲近,但永远亲近不到,看着莫里迪格阿尼,会在壁炉前喝红酒抽雪茄就像一次去天堂的旅行。”
“你同意了吗?”康妮笑吟吟地看着自己的儿子。“我一直在用你的钱,作为交换,我应该为你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儿子这样回答母亲。
我们留在康妮的餐馆里听拉丁情歌,喝酒,直到深夜。
天天开始穿着工装裤提着一大把画笔与各色颜料去他母亲那打工,画墙壁。因为路远,为了省麻烦,他干脆睡在餐馆里,康妮为他准备了一个舒适的房间作暂居地。
而我,继续伏案疾书,写写扔扔,为手头这个长篇小说寻找一个完美的结尾。晚上,临睡前我会坐在电脑前收阅朋友们发自各地的电子邮件。飞苹果与塞尔维亚人伊沙正在热恋,他们去了香港参加一个同志电影节,他拍下了一些照片用网络传给我,我看到他和一群妖冶的男孩子在沙滩上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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