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错了。在凌蒂思支付住宿费用时,女服务员惊诧的目光让她羞愧欲绝。一个女盗贼与平民男子共同来投宿就已经够人吃惊的了,更为奇怪的还是女方“买单”实在很难想像。
用过服务员送到房中的晚餐之后,慕容天便直挺挺地将自己扔在床上。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虚幻了,先是遇上风暴,被困惊雷山脉顶上,之后得到了那个天之骄女凌蒂思,还获得了其灵体力量,癞蛤蟆吃上天鹅肉,平步青云,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竟然幸运地发生在自己身上了。说没有一点得意那是假的,别说慕容天,换做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不会例外。尽管凌蒂思现在看来对他还是极度厌恶,不过迟早有一天总能接受的。算了,先忍耐一下吧,再怎么说人家都是人人爱慕的天之娇女呀,有点傲气也不奇怪,慕容天自顾自地想着。
“啪!”门被推开,说曹操,曹操就到。凌蒂思走了进来,将一套衣服丢给慕容天:“换上!”
她的态度很不好,但慕容天却不以为然,悠然地到浴室中换好。是一套丝质绸衣,稍微有些宽大,穿在身上有点公子爷的味道。可惜慕容天觉得很不习惯,还不如斯恩的粗布衣来得舒服一些。
当慕容天穿好新衣走出来时,凌蒂思心中一冷,终于明白了“烂泥始终扶不上墙”的道理,
战斗职业者并不是随时都会套着古板的战衣的,他们偶尔也会换上休闲点的衣服,凌蒂思原本以为这套深受贵族青年喜欢的风逸蚕丝衣可以让慕容天鱼目混珠,摇身变得人模狗样点,这样至少不会太丢了自己的面子。然而她此时几乎绝望了,衣服是好衣服,只可惜人错了,慕容天缺少了最重要的一样东西——气质。
自小就杳然一身,处处充满流氓味的慕容天很明显与自小接受正规教养的贵族少爷拥有的潇洒,优雅,绅士等优秀气质格格不入,看着慕容天因不惯新衣服而不时搔一下头,摸一把腰,粗俗低劣的行为让凌蒂思的心猛的沉下去。猥琐的人,无论如何还是猥琐,不会因为换了套衣服而变得高雅,看来自己是异想天开了,以后难道真的要和这个恶心的家伙共度余生?凌蒂思忽然间感觉自己的人生已经接近崩溃边缘了。
慕容天举起手摇了两下,又踢了下脚道:“真的要穿这套衣服吗?”
那阵浓重的痞子味让凌蒂思已到了几乎难以忍受的地步:“随便你了!”顿了一下又道:“几岁?”
慕容天一愣之后才明白她问的是自己的年龄:“十三岁半。”将地球年折算为神风年,他确实是这个年纪。
“家人?”
“没有。”慕容天回答时,心中泛起一点淡淡的悲哀。
“职业呢?”
慕容天想了一下,如实道:“还没有。”
凌蒂思不敢相信的道:“你还没有职业?”
本来想说准备到城中办理药师认证的,但慕容天觉得她的口气就好像在审问强奸了十数头老母猪,罪恶滔天的变态犯人一样,心下很是不快,没好气的道:“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