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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三章 晚风捎来南美的消息(5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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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亚瑟:

    你最近过得还好吗?话说回来,有一阵子没给你写信了。上次查尔斯捎信回去的时候,我还沉浸于阿根廷屠夫罗萨斯对印第安人发动的那场屠杀中久久不能自拔。因此,当查尔斯问我要不要写信的时候,我就没有叫他把我的信笺一起交给那艘前往不列颠的商船。

    但这不代表我把你给忘了,我当然还记得你们这帮子在伦敦吃香喝辣的坏小子。出席上流社会的各种宴会沙龙,泡着青春靓丽的小妞儿,品尝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各种奇异食物,喝着法兰西进口的五花八门的高级葡萄酒。

    你们过得一定很开心,所以,我那时候也不打算搅你们的兴致。我埃尔德·卡特可不是个不解风情的家伙,虽然成天过得像是一只窝在船舱里的老鼠,但我依然要表现的乐呵呵的。这个世界本来就挺操蛋的了,难道还非得让我撅着屁股迎合他吗?哈哈哈!

    亚瑟,你看到这儿,肯定明白我现在的心情了吧。没错,我已经从失落的情绪中走出来了。滚他娘的罗萨斯,去他妈的阿根廷人,当然,我不是想侮辱所有阿根廷的民众,而是那些甘愿为他充当屠杀刽子手的家伙。

    嗯……至于,为什么我今天会一时兴起给你写这封信……哈哈,我说出来伱可别笑我啊,亚瑟。是因为亚历山大在来信中告诉我,他说你死了,你先是在利物浦叫人打了一枪,随后又在伦敦塔底下让人把心脏给射穿了。

    不得不说,这个从法兰西飘过来的胖子简直一点都没在盼你的好,而且他的品性也没办法拿到台面上说。我得承认,他的故事编的很好,场景、细节都很写实,但那终究是一部没有任何根据的荒诞,我才不会信他的鬼话呢。

    不过,从那胖子的字里行间中,我还是能读出,你最近的情绪也许很低落。也许是因为泡妞的时候让人家泼了一身的啤酒?拜托,老兄,这点小事你何必放在心上呢?女人嘛,到处都有,再开启一段真挚的感情其实要不了那么久。

    但我仔细想了想,你又不像是会为了泡妞而苦恼的家伙。那就是因为最近的工作不顺利了?又被罗万那个老家伙给打压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亚瑟,那可就得怪你自己了。

    我早告诉过你,让你跟我上船,来瞧瞧世界各地旖旎绚烂的风景,再邂逅几个异国风情的美女,而且还能看到海豚和鲨鱼,咳……虽然这两个物种也没什么好看的。

    当然了,环球航行也不是一无是处。就比如说我们这次的阿根廷之旅,虽然在路上的时候,我们遇到了许多的不愉快,但现在回忆起来,快乐的时光还是占到了大多数的。

    南美的文化和人民真是太疯狂了。你知道这里的高乔人吗?他们是印第安人的一种,而且个顶个的都是驯马高手。不管是多野的马儿,到了他们手里,要不了一个星期准能被驯服。

    在这里,马必须学会在全速奔跑中,碰到任何意外情形都能戛然而止,才算彻底驯服了。按照他们的标准,骑着一匹马儿全力往墙上冲,然后勒紧缰绳,命令马儿抬高前腿刹住,这时马蹄必须正好擦到墙面,才算做完全训练成功。

    我敢同你打包票,从这群高乔人当中任意抽取一个去参加德比的马术比赛,他们都能轻而易举的拔得头筹。不过这里的人在驯马的时候还有一个怪癖,那就是他们认为训练和骑乘母马是很可笑的事情。

    但是在欧洲,我们通常认为公马如果不骟就不容易控制,但骟掉后成了太监以后,他们的奔跑能力又不如过去。所以反倒还不如骑母马,因为她们既温顺,奔跑的速度也不低。

    不过我也得承认,那些赫赫有名大人物通常还是喜欢冒着风险去骑乘脾气暴躁的公马,比如说那匹驮着威灵顿公爵在滑铁卢连续作战17个小时的种马‘哥本哈根’。虽然报纸上曾经对这匹战功赫赫的名马大加报道,但是我听有些人说,这个暴脾气的家伙在战役结束的时候,差点一脚踹掉公爵阁下的脑袋。幸亏他最终没能得逞,否则的话,我建议法国人应该选他当国王。

    当然了,作为威灵顿公爵最大的对手,拿破仑也挺喜欢这种暴脾气的马匹,比如那匹奥斯曼苏丹送给他的灰色纯血阿拉伯马‘维吉尔’,从俄国战败撤退时骑乘的英国利穆赞马,栗色的‘华特列’。不过在滑铁卢战役的时候,他还是选择了最稳当的家伙,他当时骑着的是一匹以他初恋情人命名的纯白母马‘德西蕾’。

    但不论拿破仑是怎么想的,反正在高乔人的观念里,他们永远不会骑乘母马,而是只会用母马收麦子和屠宰取皮。在这里,一张完整的马皮仅仅售价五元,差不多相当于半克朗,也就是四分之一镑。

    一位当地屠夫自豪的告诉我,他一天搞定二十二匹马,最多的时候可以一天内把五十匹马杀死并剥皮。但我觉得他是在吹牛,因为这是巨大的工作量,一般而言,能把十五六匹马剥皮并晾起来就算是很不错的一天了。

    但不管怎么说,在过去的半年里,我通过与他们的接触,有机会一窥当地居民的品行。高乔人或者说乡下人的品行通常比那些居住在城镇里的人优秀得多。

    他们虽然有时候会让你感觉到不自在,但那其实是由于他们乐于助人、彬彬有礼且热情好客的天性而导致的。我一次都没碰上过粗鲁无理或冷漠的情形。他们很温和,既尊重自己和国家,又充满了活力和勇气。

    但另一方面,抢劫和流血事件发生的概率也过于频繁了。随身带刀的风俗习惯是造成后者的主要原因。太多人丧生于琐碎的争吵,而争吵通常又会发展成为打架斗殴,他们每次动手的时候都会试图在对方的脸上留下疤痕,刀总是冲着鼻子眼睛去,这从很多人脸上都有很深很丑的伤疤就能看出。

    抢劫则是赌博成风、酗酒和极端懒惰的必然后果。在梅塞迪斯的时候,我问了两个穷哥们儿为什么没有工作。其中一个家伙严肃地告诉我说,白天对他来说实在是太长了,另一个则说没有工作是因为他太穷。

    这两个家伙的话瞬间就把我给逗乐了,我这时候才知道,原来在一个风景秀丽、马匹众多、食品丰富的条件下,也是很难让人勤快起来的。此外,这里的节日实在是太多了,虽然我并不讨厌这一点,因为节日多意味着每天都有庆祝的理由,但是不得不说,这也导致一年当中一两个月又被浪费掉了。

    此外,这里的警察和执法效率都处于一个相当低下的水准,完全比不上你当差的苏格兰场。我毫不怀疑,如果你到了这个地方,立马就会被委任为当地的最高治安长官的。

    在这里,如果穷人杀了人被捉住,他会被关起来,甚至会被当场毙掉。但如果是富人,而他恰好又有朋友,那么你懂的,他完全不用担心会因为杀人产生什么严重后果。

    最奇怪的一点是,当地德高望重的居民都会协助杀人凶手逃跑。他们似乎认为犯罪是针对政府,而不是针对老百姓的。旅行者除了自己的武器外,别无保障。因此,如果哪天你想要来南美旅游,随身携带武器是绝对有必要的。

    城市里受过教育的上流阶层的品德或许堪比,甚至略逊于高乔人,但我认为他们也沾染了许多高乔人绝对没有的恶习。荒淫无度、蔑视宗教及严重腐败的现象远非个例。

    在来到南美之前,我一度以为不列颠已经够糟了,但是和这里比起来,不列颠仿佛就是天国,而阿根廷和智利官场的道德水准则堪比泰晤士河的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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