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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烈火大江第十一章半步不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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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都升到正中了,建康一个低矮破落的院落的窗户中才穿出一声沉闷的梦呓,一个满脸慵懒的男人推开黑腻发亮的被子,在床上坐了起来,他二十多岁模样,浑身肌肉虬结,显得健壮有力,手臂微一曲起就满是一块块耗子般的凸起,但他正用这强健的手臂来搓脸,好像揉面团一样揉搓了好久,这才睁开了血红的眼睛,第一件事却是扭头去桌子上寻觅什么,等看到摇摇欲坠的破桌子上的那酒壶,眼睛才一亮,伸手抄来对嘴就喝,却一滴也倒不出来了,早就空了。

    男子晃着那轻飘飘的酒壶发了一会怔,突然骂骂咧咧起来,一把把酒壶朝屋角摔去,咔嚓一声脆响,地上的酒壶碎片又厚了一层。

    “不行,不行,”男子摇着头:“今天有大事要做,不能再去赊酒了。 ”

    说罢他慢吞吞的起床,踩着满地的垃圾,推开屋里悬吊着的半片猪肉,去外边井里打了一桶凉水兜头就浇,然后用一块抹布一样的物件抹干身体,黑水顺着身子往下流,不知道是他身上的泥多还是那“毛巾”上的颜色不禁泡。

    等浇到第五桶的时候,连“抹布”都从黑色变成灰色了,再没有黑水了,男子这才满意的一笑,返身进屋,坐在桌子前,用“抹布”抹了抹屋里唯一的一件贵重物品一个铜镜,然后去桌腿下的地上“捡”出一把缺齿地木梳子开始仔细的梳起头来。

    就在这时,一个人小心的推开门走了进来。 他没法不小心,因为那门已经一副时刻都会从门框上一头栽下来死掉的模样。

    进来的是个少年,他笑道:“一刀切哥,今天怎么没去摆摊啊?我白去市场一趟。 ”

    但被称作一刀切哥的那男子看见这少年却吃了一惊,转而才有些尴尬的笑道:“是小光啊,我今天有事,所以。”

    “你肯定又喝高了吧?”瞧见了屋角那边又多了新碎片。 少年摆了个鄙夷地脸色,声音也大了起来:“我说你这人啊。 有钱喝酒,没钱交租,你都拖了一个月了。 给你说吧,今天我妈让我来,告诉我你要是没钱交租就马上搬走!”

    一刀切哥马上陪笑,扔了木梳子作揖鞠躬:“小哥,我这不马上就去找钱了吗?再宽限几日。 前几天手气背输了一些”

    少年怒极反笑,居然说出了一番大人口吻的话:“我说大哥你啊,长地这么健壮有力,却连这点钱都赚不到?人家街角卖豆腐的王瘸子起早贪黑干了五年,别说宅子,连媳妇都娶上了。 再看看你,你连一个瘸子都比不上了吗?唉,我都不知道该说你什么好?”

    面对少年的怒斥。 一刀切却满脸堆笑,拉着他的手说道:“这不是我运气不好吗?回去给你妈说说,再宽限几天好不好?要不我再教你几招,让你打惨西街的小张这小兔崽子,你不是早就看不顺眼他了吗?”

    “免谈!”少年面对这个虎背熊腰的大汉摆出了一副居高临下的表情,他很有气度地一挥手:“我今天来不是学武的。 是要租的。 要不给钱,要不搬走。 ”

    一刀切愣了,他盯着这少年半天,从这张脸上看不到什么通融,犹豫了片刻,一刀切好像下了什么决心一般,他猛地一拍桌子。

    但没等他说话,桌子马上倒了。

    一刀切手忙脚乱的一下跪在地上,一手扶住桌子,一手仓皇的去抓咕噜乱滚的铜镜。 嘴里嘟哝着:“好好好。 我给我给。 ”

    等披头散发的一刀切好不容易搞定了桌子,他从门后抽出一把油腻腻的杀猪刀来。 朝着屋内悬挂地猪肉就是一刀。

    刀光一闪,骨肉分离,宛如庖丁解牛般又快又稳,屋梁上挂肉的钩子都未曾动一下,一刀切手里却已经提了一条大大的猪腿。

    他把猪肉往少年怀里一塞,叫道:“这能抵几天房租了吧?剩下的我过几天铁定给你。 ”说罢,自顾自又坐下对着镜子梳起头来了。

    少年没想到他杀猪的居然拿猪肉抵租,愣了一会,才说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们家也不是天天买猪肉的,这么一大块要是吃不完坏了怎么办?大哥,你还是出摊卖掉,给我现钱吧。 ”

    “小傻帽!”一刀切一边自恋地梳着头,一边头也不回的说道:“你小小年纪管那么多干嘛?拿回去,你今天就有肉吃,傻啊你。 吃不完就叫你妈问问邻居要不要,还省了他们跑老远去市场了,多好啊。 ”

    少年不是傻子,一大块猪肉对少年这种并不富裕的人家来说,是很大一笔开销,平常省吃俭用的,怎么会买那么一大块肉放着,吃又吃不完,放又怕坏掉,少年难免又气又恼,非要现钱不可。

    但那邋遢男子回头一笑,道:“没有钱,只有猪肉。 ”

    少年正没主意处,不由的眼光乱扫,想就算用物抵房租也要找个好打理的,当然他其实没报什么希望的,这家伙过的和乞丐没什么区别,没想到眼睛一亮,勃然大怒抱着猪肉跳了起来:“好啊你个破落户!没钱交租,却不仅喝酒还买了新靴子!”

    床下正摊着一双新靴子。

    一刀切一愣,脚丫子好像受了什么刺激,在脚下的破布鞋里扭动起来,他笑道:“是啊,我不是给你说过有大事吗?酒可以不喝,靴子不能没有。 猪肉拿去,不要打靴子的主意,大不了我再多给你十斤,拿去腌了给你老爹下酒。 ”

    靴子也不是那么好换钱,少年一时气结。

    就在这时。 邋遢男子突然叫道:“小光,我头发不好,发髻不好看,你能去你家拿点你妈地发油给我吗?一点就好。 ”

    “你太无耻了吧?”咬牙切齿地少年恨不得咬死对方。

    “算了算了。 ”一刀切站起身来,陪笑道:“当我没说过。 ”言罢,走到猪肉边,伸手摸了几把猪油。 涂在自己头发上,然后打了发髻。 看着抹了猪油闪闪发亮的头发,男子满意地一笑。

    一转身站起,他掀开床上的被褥,露出一身被压在下面的衣服来,换上这身还算干净但满是皱子还带着汗臭味的衣服,又抽出一根干净的麻绳捆在腰上当腰带,然后他把脚上地破鞋踢到屋角的那堆酒壶碎片上。 套上新靴子,在屋里跳了几跳。

    最后,他从屋梁上抹下一柄腰刀来,吹了吹刀鞘上地浮土,屋里顿时灰土大作,马上他自己和少年都呛得咳嗽起来,男子自言自语道:“去之前应该练练的,**。 昨天真不该又喝高了!”

    把刀挂在腰上之后,他对着少年转了几圈,笑道:“像不像个武林高手?”

    少年却没笑,反而从惊讶到紧张,他问道:“大哥,你这是要干什么去啊?”

    “干什么去?”一刀切愣了愣。 闭上了眼睛,良久后才笑了起来:“去做回我自己。 ”

    “什么?”

    说到这,一刀切猛地睁开眼睛,满脸都是厌憎之色,突然飞起一脚只踢身边桌子,这一脚力道如此凶猛,那张破桌子如何承受的住,顿时屋里木片碎屑乱飞,桌上那铜镜一飞而起,居然钉进了横梁。

    踢碎桌子。 一刀切好像还不解气。 腿一转,从踢顺势变踹。 一脚正中床头“咔嚓”一声这边床头立刻被揣折,床塌了半边。

    “*!”一刀切慢慢收回腿,咬牙切齿的骂了一句脏话。

    然后他才注意背后抱着一大块猪肉吓得面无人色的房东儿子,他抱歉的笑笑,拍了拍那孩子地头,说道:“我不是对你的。 小光,这些日子老是拖欠你家租金,真是不好意思。 哥哥这次要出去几日。 你替我看着这里,要是今天晚上我不回来,你就来这里把所有的东西都拿走,我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说罢不再理好像吓得要哭出来的小光,杀气腾腾的一刀切摁着刀就往外走,猛的把整扇门都扯了下来,摔在了地上,但小光拉住了他,回过头,一刀切看到一张泪光盈盈的脸。

    “大哥,你不要干傻事啊。 是我错了,”小光马上就要哭了:“没钱不要紧,你可以在这里住,多少天都可以,但你不要去做杀人放火的那种事啊,你也不要被人杀啊。 ”

    微微挣开少年无力地手,看着那张无邪的脸上关切的神情,一刀切突然鼻子一酸,强笑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 ”

    少年不再去拉他,两个人静静对视一会,一刀切诀别般点了点头,猛地转过身,朝那道篱笆门大步流星的走去,少年突然心里有了这样一种感觉:也许我会永远见不到他了。

    想到一刀切这个家伙教他打架让他偷老爹的酒等这些值得怀念地事,少年突然眼睛一模糊,等他在睁开眼睛,却愕然发现那伟岸的背影突然不见了。

    一刀切正背对着他蹲在三尺远的地方,他扭过头用那一贯厚颜无耻的腔调和表情在说:“小光啊,我饿得不行了,还没吃早饭不对,是午饭,你借我几个铜钱买烧饼好不好?什么?让我赶快滚?你这小孩太无情无义了,怎么和你妈学呢?算了。 。念在我送你这么多猪肉份上,去你家拿碗米饭来。 什么要我吃猪肉?这生的怎么吃啊?小光,你要讲侠义,哥哥平常怎么教你的?不能见死不救啊”一个时辰后,凭借对小孩好说话的理解,或者说是无耻,填饱了肚子的一刀切,来到了建康城内一个不起眼的小饭馆内,在说了四遍暗号已经自己是谁、谁引荐他的之后,他终于走过了迷宫般暗道。 在宽敞地后院见到了一位建康武林中地大人物。

    锦袍队的副司礼陶大伟。

    “你在武当学武地?武当的功夫还可以啊。 什么?你曾经入选过武当虎团?!”听着一刀切自我介绍,陶大伟猛然眼前一亮,好像古董商在垃圾堆看到了宝物。

    “什么?!你两年前级别就是长乐帮的高级武士?”陶大伟难以置信的往前倾了身体。

    然后他往后坐回了身体,盯着眼前这个年轻人,用匪夷所思地口吻问道:“那你为什么又成了卖猪肉的?”

    这话让站地笔直的一刀切仿佛胸中挨了一击大锤,整个人都软了下来。

    两年前,一刀切从武当学成出山。 加入建康长乐帮,凭借他的精湛武艺。 很快就脱颖而出,成了一位高级武士。

    那时候的他意气风发,像武林中所有具有杰出战斗才能的年轻人一样,他战斗他胜利然后他享受这胜利。

    最好的衣服、最好的饮食、最好地马,那时候的他平常一掷千金,夜夜笙歌,连存银子都不用考虑。 因为花得比起赚的来太不值一提了。

    当然像所有长乐帮的青年才俊一样,他也没着急买一座宅子成家,他也想多干几年一次买一座带十个仆人以上的豪宅,所以他把所有的银子买了一匹好马。

    好到什么程度?

    比他头目骑的马还高一头。

    他很爱这匹马,但是这匹马害了他。

    在一次重大的任务中,他参与协助长乐帮最精锐部队暗组地一次强攻,在跟着那些黑衣蒙面的杀人狂杀进敌方总部后,他因为武功很强。 冲得很前,竟然很幸运的一刀枭下了对方头领的首级。

    无论谁干掉对方老大都是大功一件。

    就算你是蒙的也一样。

    一刀切得到了一笔意想不到的大赏金,谁会想到跟在后面地他能从暗组那群总是冲在最前的疯子手里抢下一件大功来,他们往往只有去收拾尸体的份,这和走路拣一箱银子差不多,他的头目脸上有光。 自然力保他。

    前途一片光明。

    如此走运的才俊回到花花世界后,怎能不庆祝一下。

    一刀切请了三十个朋友去最好的酒楼的喝酒,那一晚是何等的惬意,酒不醉人人自醉,直到现在,一刀切还经常梦见那晚的情景,他是多么的意气风发,谈起自己抓着首级大喊某某授首后,敌人和暗组那群混蛋地表情,还有那些朋友们地表情。 他怎能不多喝几杯?

    等出来酒楼。 走路都不稳的他,还差点打了要送他回家地朋友。 他是英雄他可以自己回家。

    但事实是他都没能上马。

    在牵马的时候,也许他拉马太凶了,也许他因为酒醉往前摔了出去,反正他只知道一点,他的那匹宝贝马的嘴狠狠的撞在了他的左眼上,然后他就躺在了地上,睡了过去。

    等第二天他酒醒之后,第一个惊奇是天居然已经亮了,第二个惊奇是他居然没有躺在地上,而是躺在了柔软的床上,第三个惊奇是他左眼看不见东西了。

    他先是惊奇,然后是震惊,随后是难以置信,再次是恐惧,最后已经是三天之后了,他歇斯底里,因为他的左眼还是看不见东西。

    送他回家的朋友对天纺,确实没什么东西动过他,只有那匹马看起来只是偶然和没有什么危险的一撞,但他左眼确实看不见了。

    什么名医也没用,那只眼从外表看起来和好眼一点区别也没有,没有红肿,没有充血,它甚至像一只好眼般炯炯有神,但它确实失明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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